紫金礦業2.45億“一攬子”解決子公司賠償事宜
新華能源9月17日電(康寧)歷時兩年的信宜紫金“9·21”潰壩事故訴訟日前終于達成了“一攬子”理賠協議,理賠金額總計2.45億元。信宜紫金承諾,將在2012年9月20日前向信宜市人民法院銀行帳戶一次性支付協議確定的理賠金額,由當地政府統一分配給受損個人和單位。
作為一家在滬港上市的上市公司,紫金礦業在9月13日晚就賠償事宜發布公告,稱從及時保障受災群眾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出發,信宜紫金同意先行賠償。災后新上任的信宜紫金總經理陳小寧在接受新華能源記者采訪時也表示:“我們從企業社會責任的角度考慮,希望這件事盡快有個結果,‘一攬子’理賠協議的簽定,可使受災各方及時得到賠償。”
結束兩年訴訟
2.45億“一攬子”賠償方案達成
2010年9月21日,受“凡亞比”臺風影響,信宜紫金礦業公司銀巖錫礦高旗嶺尾礦庫漫壩決口,信宜市錢排鎮石花地水電站大壩潰壩,造成下游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此后兩年,當地政府及受災人員將信宜紫金等涉案單位告上法庭,要求信宜紫金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歷經兩年的訴訟與調解,2012年9月12日,在信宜市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由信宜市政府、錢排鎮政府代表受災村民和有關單位,與信宜紫金就一攬子解決“9.21”事件的災損索賠達成協議。根據協議賠償內容包括:除協議中列明的石花地等9家水電站和1家水廠主張的財產損失外,向在信宜市轄區范圍內所有與“9.21”事件有關的財產損失(包括個人財產損失和公共財產損失),總計賠償金額2.45億元(包含理賠范圍內全部項目的補償資金、訴訟費用和其他費用)。
根據“一攬子”協議的約定:信宜紫金將在2012年9月20日前向信宜市法院銀行賬戶一次性支付協議確定的理賠金額,由當地政府統一分配給受損個人和單位。信宜紫金總經理陳小寧表示:“由于理賠涉及國家、企事業單位和普通百姓等多個層面,所以信宜紫金將不干預此次賠償的分配。”
到9月21日,也就是“9.21”潰壩事故發生的兩周年之際,信宜紫金將迎來一個新的開始——重建復產的相關準備。由于經營執照等一系列證件均已吊銷,公司的復產工作需要從各種手續的重新審批開始,“我們也希望能得到政府方面的支持。”陳小寧說。
理賠協議簽署
體現紫金礦業負責任態度
信宜紫金潰壩事故引發的系列訴訟案,其規模在國內司法史上屬罕見;同時,該事故的后期訴訟過程和調節過程,受災人數之大,參與各方角色之廣泛,賠償金額之大也是比較罕見的。專家評價:本次事故整個審理和賠償過程,能夠最終得到妥善解決,也給重大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處理提供了參考。在歷時一年多的事故處理和賠償過程中,紫金礦業積極配合參與法院的審理和后續的賠償,為最終的各方達成事故賠償協議做出了應盡的責任,也表現出了一個大企業應該有的社會責任和良好的態度。
“事故處理和賠償的過程是曲折而艱難的。”回顧這兩年的訴訟之路,陳小寧感觸頗多,“紫金礦業做出一攬子解決方案的決定,是基于保障受災群眾利益,維護社會穩定,履行社會責任的考慮。說句實話,災民拖不起,企業也拖不起,理賠事項盡快落實,一切才能夠重新開始。”
勇于承擔責任
紫金礦業慈善事業還將繼續
在2010年底前,紫金集團及信宜紫金分別向災區捐贈5000萬元及150萬元,災區重建和土地的復耕工作由此開始啟動。據陳小寧介紹,目前部分災民的房子都已經蓋起來了,部分農田也已經復耕。“等到這筆賠償金到位后,災民的生活將會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在事故發生之后勇于承擔責任,也是一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體現。
回顧紫金礦業近年來從事的慈善行動,每一年投向在公益事業上的費用均在億元之上。據統計,從2000年至2011年,紫金礦業累計捐贈各類慈善公益事業約15億左右,并每年保持持續遞增。2011年,紫金礦業對外捐贈總額為2.7475億元,超過了“9.21”事件最終賠償金額2.45億元。
在今年的4月,紫金礦業以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行動獲評第七屆中華慈善獎“最具愛心捐贈企業”。這是紫金礦業繼2008年獲得第三屆中華慈善獎“最具愛心內資企業”稱號、2011獲評第六屆中華慈善獎“最具影響力的公益項目”榮譽稱號之后,第三次獲得中華慈善獎。
(新華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