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藥品銷售金額的10%收取回扣
增城市石灘鎮中心衛生院原院長的楊某銘,在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按比例收取藥品回扣,一年多時間內共收48萬元。昨日,楊某銘涉嫌受賄一案在增城市人民法院受審,此案是“三打”以來增城市第一名受審的醫療衛生行業官員。
楊某銘案發前是增城市石灘鎮中心衛生院院長,也是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廣州市增城支部主委和增城市第十四屆人大代表、常務委員。
公訴機關指控,楊某銘在擔任增城市石灘鎮中心衛生院院長期間,利用負責增城市石灘鎮中心衛生院藥品采購的職務之便,與醫藥代表趙某彬(另案處理)商定,石灘衛生院向趙某彬聯系的藥品代理商采購藥品,楊某銘按照藥品銷售金額的10%收取回扣。2011年1月至2012年4月間,楊某銘先后12次收受藥品回扣費共計人民幣48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對于公訴機關的指控,楊某銘當庭認罪,表示悔改。昨日,增城市衛生系統有關人員、石灘中心衛生院職工代表和楊某銘的家屬亦到場旁聽。庭審中,楊某銘講述了其收取藥物回扣的具體操作手法,揭露了藥品銷售的黑幕。
據悉,此案將擇日宣判。(記者 林霞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