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金華9月25日電(記者 童靜宜 實習生 胡豐盛)這幾日,地處浙江中部的山區小城,磐安,在總結前人的經驗之后,也開始摸著石頭過河,試水官員財產公示:在其官方網站,“中國磐安網”(http://www.panan.gov.cn/pa_web/)上掛出了一份《磐安縣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任前公示》,除了14位官員的基本信息,擬、現任職務外,還首次將財產公示與職務任前公示進行“捆綁”,公開了他們的房子、車子、投資和收入。
“這必須是一個制度安排,給它保駕護航。”社會學家、浙江大學教授馮鋼對此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干部任前財產公示精細到元
安文龍山路一套(2003年,贈與,114m2),安文新里路一套(2004年,贈與,100m2),安文海德華府一套(購買,122.25m2,52萬元);
北京現代 轎車一輛(2009年,1.6T排量,11.3萬元);
2011年年收入:63781元……
這是現任縣信訪局辦信督查科副科長,擬任縣婦聯副主席的鄭一燕申報的財產清單。和她一起公布個人財產的,還有13個干部,都公開了他們的家底。
“我們根據領導干部個人報告表里面規定的內容,加上這幾年民眾比較關注的車輛,設計了6個內容。”磐安縣委組織部干部科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根據磐安組織部專門為此次公示設計的《競爭性選拔對象個人有關事項申報表》,干部任前公示的財產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的工資及各類獎金、津貼、補貼、公積金、稿費收入情況;房產;私家車;個人存款;單筆數額2萬元以上債權債務,及各項經營投資收入等。
為了便于民眾監督,磐安組織部將這些內容,不僅在單位公告欄里張貼,還專門掛靠了網上。
拒絕和隱瞞的不予提拔或取消資格
如何確保公示真實有效,而不流于形式呢?
“主要還是靠民眾監督”。磐安縣委組織部長鄭公民告訴記者。根據磐安縣委組織部規定,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對公示對象德、能、勤、績、廉和財產申報情況等方面的問題,以及其它不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有關問題向縣委組織部反映。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
“從目前來看,反應還是比較好的,組織部至今沒有接到一起群眾舉報或反映。”鄭部長說。經初步審查,所有公示對象購房資金來源為公積金貸款、親戚朋友借貸等正常途徑,無違反限購令和參與炒房的情況。
那么如果出現問題,會有哪些處理手段?
“一旦發現不合格,我們會建議縣委不予以提拔,已提拔的,建議縣委取消其任職資格;對涉嫌違法違紀的,按有關規定依法處理。”在這一點上,鄭公民顯得胸有成竹。
這是一個方向一種趨勢
“我們目前還只是探索,需要不斷探索和完善。”鄭公民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不過,浙大社會學的馮鋼教授則認為,官員財產公開更應該是一個法律制度上的東西,僅靠一兩個試點解決不了問題。“要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作保障,還需要相關配套的東西。官員一旦進入政府部門,就成為了‘政府人’,拿納稅人的錢,公布財產,這是他們應盡的責任,這就跟你要公布你姓什么是一樣的道理。”馮鋼表示。
據了解,為了確保公示不流于形式,磐安縣委組織部也表示要協調相關部門建立信息資源共享網絡,強化審計、調查的力度,同時加強對干部財產公示的宣傳,提高干部思想覺悟,形成共識。
“這是一個新生事物,也是一個方向,一種趨勢。從逐步公布職務,到逐步公布其職務、信息,再到現在逐步公布個人財產,我們已經一步步努力向前在做。”金華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處處長周仕健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