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調查:中央專項資金為何買來盜版工具書?
——云南部分地區盜版《新華字典》召回事件調查
新華網北京4月26日電(記者璩靜)近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接到《新華字典》出版方商務印書館舉報,反映云南省保山市騰沖縣通過政府招標采購形式向大部分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發放盜版《新華字典》,且云南其他地方也可能存在此類問題。為此,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立即派員趕赴云南進行核查、督辦。
中央?罹官I來近10萬冊盜版字典
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調查顯示,騰沖縣52所農村中小學發放的7萬多冊字典屬盜版。目前,騰沖縣已將所有盜版字典“召回”并封存。無獨有偶,距離騰沖400多公里的臨滄市臨翔區通過招投標采購的2.7萬余冊《新華字典》也是盜版,這批字典還囤積在該區各中心學校,大部分還未向學生發放。
據悉,根據財政部、教育部下達的關于農村義務教育免費教科書中央補助資金的相關通知,云南省決定,從2012年起將《新華字典》納入國家免費提供教科書范疇,并向各州市縣下達了中央專項資金。
資金到位了,政策落實為何打了折扣?包裝粗劣、質量低下、甚至出現白頁的盜版《新華字典》怎能順利過關、流入中小學生手中?
癥結:政府采購漏洞大
回顧事件,在以公開招標方式實施政府采購過程中,出現了違規轉借發行資質、盲目追求低價采購、監管審核嚴重缺位等種種操作,直接導致不法商販以不符合市場規律的低價格中標,大量盜版《新華字典》被發放給農村中小學生。
——違規轉借發行資質。
經調查,為取得競標資格,沒有圖書經營資質的騰沖縣天天印刷廠老板楊繼澤與縣郵政局局長邵洪商定,楊繼澤向郵政局繳納3萬元“授權管理費”,而郵政局向楊繼澤提供所有參與競標的“資質證明文件”。之后,郵政局就再未履行過“管理”義務,直至全縣中小學生字典被“召回”,郵政局對于中標一事尚不知曉。
而私人老板楊繼澤則以郵政局名義參與招投標,并以遠低于正版字典批銷價格的“非正!眱r格與縣教育局簽訂碼洋9萬余冊的供貨合同。
在臨滄市臨翔區,臨滄希望圖書城在與區教育局簽訂2.7萬余冊采購合同后,又從一自稱為昆明春曉圖書公司員工的王春林處以低價購進盜版《新華字典》。
——盲目追求低價采購。
商務印書館總經理于殿利介紹,第11版《新華字典》定價19.90元,商務印書館批發給省級新華書店的折扣是5.8折,省店向下發行到縣級店的價格一般在6.5折左右,而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和云南省相關文件,每冊字典實際上是按14元的標準追加補助的,完全符合購買正版字典的條件。
記者了解到,在采購中,無論是騰沖、臨翔兩地教育部門,還是負責招投標采購項目的單位,都沒有把“采購正版”設為首要中標硬性條件,而是一味追求最低中標價格,分別以每冊10.98元和10.95元的低價采購盜版《新華字典》。
對此,騰沖縣教育局負責人解釋稱,想借采購項目結余部分用于其他教育事業發展。而中央文件規定,此中央專項資金專款用于購買《新華字典》,不得組織征訂、采購教輔材料。
——監管審核嚴重缺位。
兩起案件還暴露出部分地方教材、工具書等政府招投標采購活動存在監管嚴重缺位和“不作為”現象。
在采購過程中,行政部門或項目執行單位既沒有認真審核競標單位是否具有出版物發行資質,也沒有在采購環節履行監管義務,甚至驗收環節,也沒有能力驗證所購圖書是否為正版。
警惕文化惠民工程的監管漏洞
多位業內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建議,對教材招投標采購活動進行嚴格監管刻不容緩,建議組織政府招投標采購教材、工具書等文化惠民工程時應將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納入其中,對競標部門的資質進行審核,對出版單位進行監管,對圖書質量予以把關。同時建立財政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和審計部門分工協作的行政監督管理體系和社會舉報監督平臺,防止給制售盜版的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
據了解,案發后,云南省郵政公司迅速派員赴騰沖查清事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免職。截至記者發稿時,在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的督促協調下,當地公安機關也已正式立案偵查,相關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涉案盜版《新華字典》均已被兩地公安機關封存,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全國“掃黃打非”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案案情重大、性質惡劣,已列為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掛牌督辦案件,堅決徹查進貨渠道和印制源頭,依法打擊違法犯罪分子。并特別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對發放《新華字典》工作的督導,謹防文化民生工程在落實中走樣。同時,希望各地教育部門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工作,及時向學生發放正版《新華字典》,確保文化惠民工程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