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起,行人闖紅燈、開車打手機將可被罰款50元;連續駕車4小時不休息20分鐘以上可被罰款200元……
昨日下午3點,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6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決定,與現行辦法相比,該《辦法》作出了16項重大調整,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闖紅燈可罰款50元
按照之前的《辦法》修改稿,行人、乘車人以及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30元罰款。
在審議中,有些組****員提出,對這幾類違法行為罰款偏輕,不利于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建議加大處罰力度。法制委員會建議對這幾類違法行為均規定“處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罰款”,這樣既不超過上位法規定的罰款幅度,又能對這些違法行為起到較好的遏制作用。
打手機將可罰50元
該《辦法》還規定了機動車駕駛人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將處以200元的罰款。包括:未放置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重型載貨汽車進入有明確標識禁止通行的高架橋等道路的;逆向行駛的;違反交通信號規定的;違反規定超車、會車、倒車的;未按規定安裝、使用行駛記錄儀的;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等。
按照該《辦法》,明年起,八種行為將可被罰50元。包括: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粘貼或者懸掛統一式樣的實習標志的;駕駛機動車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駕駛摩托車未按規定系戴安全頭盔的;駕駛拖拉機違法交通信號規定的;駕駛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違法規定駛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區內道路的等。
在城里騎電動車進入快車道,將可被罰款50元。按照該《辦法》,非機動車的駕駛人有以下幾種行為,也將被警告或處以50元的罰款。
包括: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非下肢殘疾的人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三輪車、自行車加裝動力設置的;進入高速公路的;進入城市快速路的;違法規定載人的;違法交通信號規定的;逆向行駛的。
酒駕可罰款1500元
從明年起,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將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500罰款。按照該《辦法》,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罰款,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而醉駕處罰也將更嚴厲: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實習生耿琳娜 記者武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