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總參、總政、總后、總裝聯合頒布了《中國人民解放軍基層軍官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這是我軍第一個全面規范基層軍官管理的重要法規文件。本報記者就部隊關注的一些問題,采訪了總政干部部領導。
從制度機制上規范基層軍官管理,對于加強基層軍官隊伍建設,推動部隊建設科學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問:這個文件受到部隊官兵特別是基層軍官的廣泛關注,請談談印發《規定》的背景和意義。
答:首先,這是貫徹落實胡主席重要指示的實際舉措。近年來,胡主席高度關注基層建設,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強調要加強基層全面建設,始終把主要精力用在抓基層打基礎上。軍委、總部領導對基層軍官隊伍建設,也多次提出明確要求。今年召開的全軍基層建設工作會議和四總部抓基層協調會,對加強基層全面建設作出安排部署。貫徹落實好胡主席重要指示和軍委部署要求,根本的是對相關政策制度作出調整規范。其次,這是加強我軍軍官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基層軍官既是軍官隊伍的主體,也是源頭和基礎,我軍建軍治軍的骨干人才都是從基層軍官成長起來的。同時,基層軍官是一線帶兵人,是基層遂行作戰、訓練、執勤和保障任務的中堅力量。實踐證明,加強軍官隊伍建設,必須抓源頭、打基礎,切實把基層軍官管理好、把隊伍搞堅強。第三,這是健全完善政策制度的現實需要。這些年,軍委、總部圍繞加強基層軍官隊伍建設,多次召開會議、下發文件。2006年四總部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軍隊基層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2009年先后召開全軍作戰部隊基層干部計劃管理座談會、師級以下部隊衛生干部培養提高和管理使用座談會,研究出臺相關政策。各大單位結合實際,探索創新了不少好經驗好做法。適應新的形勢任務要求,有必要對現有政策制度進行梳理整合,把實踐可行的經驗做法上升為政策制度固化下來。
問:目前出臺《規定》有哪些現實針對性?
答:從制度機制上尋找解決問題的出路和辦法,積極破解軍官隊伍建設的難題,是我們開展干部工作的一個基本方法。這些年,各級在基層軍官隊伍建設上下了很大功夫,采取了許多有力舉措,一些困擾部隊多年的“老大難”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基層軍官隊伍建設呈現出持續向好的發展態勢。但隨著部隊建設轉型不斷加快,我們既要繼續下力解決基層軍官管理方面的老問題,又要積極面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比如,現行政策體現不同類型、不同地域部隊基層崗位特點不夠明顯,不利于調動基層軍官的工作積極性;有的單位在基層軍官晉職調級、非工作性調動方面執行政策不嚴,影響了基層軍官隊伍充實穩定,等等。對此,亟待拿出針對性、實效性、操作性很強的政策措施,推動矛盾問題有效解決。
在政策設計上堅持整體籌劃、系統規范,努力提高基層軍官管理的精確化正規化水平
問:這個《規定》有哪些突出特點?
答:《規定》堅持繼承借鑒與創新發展、注重全面與突出重點、普遍適用與兼顧特殊的統一。主要特點:一是貫徹落實依法治軍總體要求,把管理責任、指標比例、工作機制等,以法規形式明確下來,增強政策的強制性和約束力。二是注重把基層軍官的崗位需求、群體特點和隊伍現狀,作為政策設計的出發點,突出保持組織穩定、提高能力素質、激勵安心盡責等方面要求,力求適用管用。三是緊盯突出矛盾問題尋求對策,區分新問題與老問題、普遍問題與特殊問題、主要問題與次要問題,從政策規范、管理模式、制度機制等方面找癥結、挖根源,有針對性地研究提出對策措施。四是注重各項政策配套銜接,既遵循現役軍官法、任免條例等上位法規有關規定,也適應探索建立中國特色軍官職業化制度需要,設定的指標、明確的標準、提出的要求,力求適度前瞻、切實可行。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規定》重點規范的內容。
答:《規定》共設9章40條。主要內容有五個方面:一是著眼增強基層軍官管理的針對性有效性,明確提出了黨管干部、以人為本、依法管理、精確調控的管理原則。二是著眼理順基層軍官編配關系,區分不同時間節點、不同類型部隊,劃出了超編和缺編的控制“紅線”。三是著眼提高基層軍官能力素質,重點對當兵鍛煉、院校培訓、在崗提高等作出規范,以緩解基層軍官鍛煉積累不夠、能力素質偏弱等方面的矛盾問題。四是著眼保持基層軍官隊伍充實穩定,解決好晉升過快、逆向流動、借用占用等問題,規范了提前晉升、機關選調、定向交流、非工作性調動的對象條件和辦理程序。五是著眼滿足師級以下作戰部隊軍官補充需求,提高人才培養使用效益,就生長干部補充重點、補充比例和專業匹配率,以及限制補充單位等作了明確。
各類部隊超缺比例和進出要求清晰明確,基層軍官隊伍編配關系將得到進一步理順
問:軍委、總部一直強調按編制配備干部,《規定》在這方面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嚴格按照編制員額和編制職務等級配備軍官,是軍官管理的基本要求。針對部分單位存在的基層軍官此超彼缺、超難補缺的結構性問題,《規定》明確基層軍官應當按照編制員額和編制職務等級配備,并依據數學模型測算分析結果,區分年度生長干部補充后、干部轉業復員后兩個重要時間節點,對軍區級單位基層軍官超編、缺編控制比例作了明確。還按照對師級以下作戰部隊主要控制缺編、對作戰部隊以外單位主要控制超編的思路,明確了不同類型部隊和單位基層軍官缺編和超編比例應當執行的標準。這樣規定,可以使各級對本單位基層軍官編配管理的“警戒線”更加明確,也使上級檢查評估基層軍官管理狀況,問責落實管理責任有了硬性的法規尺度。
問:文件在基層軍官“進”和“出”兩個方面上有哪些具體規定?
答:基層軍官的“進”和“出”是否順暢有序,直接影響隊伍建設的整體水平。《規定》對這兩個“關口”的管理作了重點規范。在生長干部補充上,明確必須面向基層、保證急需,主要補充師級以下作戰部隊,師級以上單位機關、省軍區系統不轄部(分)隊的軍分區(警備區)和人民武裝部、老干部服務管理機構等單位不補充生長干部。在基層軍官轉業復員上,明確未達到平時服現役最低年限、擔任作戰部隊基層單位主官不滿規定年限等情況的,一般不列入轉業計劃。這樣規定,既有利于把人才資源配置好,也有利于把基層優秀骨干保留住。
從基層建設與軍官職業發展需要出發規范晉升流動秩序,有利于促進基層軍官隊伍充實穩定
問:《規定》對基層軍官晉職調級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基層崗位是軍官職業生涯的起步,也是軍官閱歷、經歷和能力全面打基礎的重要平臺,只有在這個階段走得穩當、走得扎實,才能為事業發展積蓄后勁。針對近年來一些單位的基層軍官職務晉升偏快、崗位鍛煉不夠的問題,《規定》明確基層軍官晉升職務等級應當任滿平時任職最低年限,調整專業技術等級應當滿規定年限;全日制本科畢業的排長及相當職務軍官調整到副連職崗位任職,在排長崗位實際工作必須滿2年,晉升正連職的在排長和副連職崗位累計實際工作必須滿3年;基層軍官兩次提前(越級)晉升職務等級或者調整專業技術等級的間隔時間不少于5年;駐直轄市、非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城區的作戰部隊以外單位基層軍官,以及離崗讀研的基層軍官,不得提前(越級)晉升職務或者調整專業技術等級。這樣規定,有利于夯實基層軍官的職業發展基礎,實現職級與能力、經歷與能力相匹配,而且不會影響基層軍官正常晉職調級。
問:部隊對基層軍官的調動交流比較關注,《規定》在這方面制定了哪些措施?
答:《規定》圍繞保持基層軍官隊伍充實穩定,調動交流的政策設計主要把握了以下幾點:一是堅持從工作需要出發;二是嚴格控制非工作性流動;三是落實以人為本要求,體現貢獻與回報相統一。具體來講,在選調、借用基層軍官方面,主要明確了對象條件、批準機關、辦理程序等,以克服隨意性。在駐艱苦邊遠地區部隊基層軍官內調交流方面,規定達到工作年限的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在一定范圍內組織交流,從政策上體現了對這些基層軍官個人和家庭的關心。在基層軍官非工作性調動方面,主要對數量和比例作了控制,對不宜辦理非工作性調動的對象制定了一些限制性條款,以規范調動秩序、控制調動數量、防止逆向流動。
政策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各級要采取有力舉措切實把《規定》貫徹好落實好
問:總部對貫徹落實《規定》有哪些要求?
答:政策制度的嚴肅性權威性,不僅源于決策層面,也取決執行層面,執行者對政策制度是否真正維護和尊重,直接影響著政策制度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規定》對基層軍官進、出、升、訓、調各個環節都作了明確規范,充分體現了軍委、總部加強基層軍官管理的決心意圖和指示要求,我們必須不折不扣貫徹落實。一是搞好宣傳教育。要認真學習領會胡主席有關重要指示,深刻理解并廣泛宣傳政策出臺的重要意義,明確各項政策內容的具體要求,切實提高依據《規定》抓好基層軍官管理的自覺性主動性。二是嚴格貫徹落實。文件的各項規定要求很明確很具體,要切實強化法規意識、責任意識,把貫徹落實《規定》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各級干部部門要對本單位相關政策文件進行一次清理,凡與《規定》內容不一致的,應當堅決予以糾正。三是建立配套手段。要強化向技術放權、靠技術控權的意識,把干部工作信息化建設擺上重要位置,切實加大技術、人力、經費投入,進一步改造升級各類干部管理信息系統,借助計算機“認規則不認人”的特性,保證各項政策制度準確、高效、有序運行。四是加強檢查指導。要加強對《規定》執行的跟蹤指導,深入扎實開展檢查評估,及時糾正政策執行中的問題和偏差,確保各項規定真正落到實處。(王社利本報記者 賽宗寶)(解放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