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西安10月24日專電(記者許祖華)陜西省衛生廳日前發布的《陜西省足浴行業衛生規范》中規定,足浴場所不得從事醫療行為或宣傳醫療作用和效果。
為加強足浴行業衛生監督管理,保障消費者健康權益,預防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陜西省衛生廳在規范中規定,足浴場所飲具、毛巾、拖鞋、足浴用容器等重復使用公共用品用具,應當一客一換一消毒。修腳工具應當一客一換一滅菌,提倡使用一次性修腳工具。足浴場所應當配備專(兼)職禁煙勸阻員,并在大廳、過道、足浴間、公共衛生間等設置明顯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并不得配置煙缸等煙具。
足浴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應當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從業人員如確診為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等傳染病及活動性肺結核,手部細菌性、霉菌性感染,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的,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