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盧國強)記者27日從北京市交管部門了解到,北京市從11月1日至18日將對北京市劇毒、危化運輸機動車,以及外省、區、市進京機動車采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臨時進京客車和貨運車輛通行證件有效期調整為3天。
北京市公安局發布的《關于對本市劇毒危化運輸機動車和外省區市進京機動車采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采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時間為11月1日0時起至11月18日24時止。
調整內容包括,外省、區、市載客汽車需進入五環路以內道路(含五環路)行駛的,須持有效的駕駛證、行駛證、車輛檢驗合格標志、交通強制保險憑證、環保標志或經環保部門現場檢測車輛尾氣合格,辦理進京客車通行證件。臨時進京客車通行證件和進京貨運車輛通行證件的有效期調整為3天。
除運送鮮活農產品、為北京市運送生產生活物資,以及郵政專用貨車外,外省、區、市載貨汽車禁止在北京市五環路以內道路(含五環路)行駛。
北京市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其他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每天6時至23時,禁止在四環路以內道路(含四環路)行駛。確需上路行駛的本市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須經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北京市運輸管理部門核準,并提交北京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門核發的證明文件,向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通行證件后,按照批準的時間和路線行駛。除持有相關證明獲得批準外,外省、區、市劇毒化學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
進京執行任務的警車和救護車輛,不受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