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柳州10月11日消息(廣西臺記者梁泰)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公安部最新出臺規定,吸毒成癮的人,在沒有戒毒之前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對此,廣西柳州發出公告,將注銷吸毒成癮未戒除人員駕駛證,這將涉及一千多人。
廣西柳州市車管所牌證科王科長說,毒品對人的中樞神經有很大影響,吸毒的人開車上路容易失控、超速或者完全不受到控制。他們發現,因吸毒后開車引發的交通事故近期逐漸增加。今年5月,柳州一名吸毒者開小車撞了一輛電動車,導致車主死亡;8日,柳州市濱江西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轎車撞飛了路邊的水泥墩之后,撞壞了7、8米長的護欄,駕駛員當場死亡,車上還有一個人受傷。交警發現,開車的人何某是吸毒成癮未解除人員,沒有依法申請注銷駕駛證。警方核實后發現,這樣的人在柳州市還有1382人。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要求吸食或者注射毒品、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解除的人,車管所應當注銷他的機動車駕駛證。柳州車管所此前已經早早地跟當地的禁毒辦人員進行了信息庫共享,柳州市交警要求這1382名吸毒成癮未解除人員馬上停止駕駛機動車。同時,還通過發函的方式通知他們在11月9日之前要主動到車管所辦理駕駛證注銷手續,否則將會采取強制措施。另外,交警根據數據庫的資料,將全面清理校車、客車駕駛人員的信息,如果開校車或者開客車的人有吸毒行為的話,也不會核發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