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西安5月9日電 加油站2萬升油品被“搶”,警方不受理,這事兒攤誰身上都堵心。
5月8日凌晨,西安市西二環北段的白家口加油站被20多人圍住,這伙人將正在加油站值班的三人控制并沒收手機,同時兩輛油罐車開始抽油。
這一幕讓加油站的工作人員驚呆了,想報警,手機卻被沒收,同時在這伙人的控制下,他們又動彈不得。
“他們抽油時動作熟練,一看就是內行”,中石化陜西西安石油分公司北片區孫經理說。
大約1小時后,兩輛油罐車抽完油離開。據孫經理介紹,這幾個人離開時曾撂下一句話:“要處理問題,去找拆遷辦,會有人解決問題”。話畢,遂揚長而去。
“這些人離開后大約是6點45分,工作人員便立即報警,大約一個小時后,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紅廟坡派出所來了兩位民警在現場進行了勘察”,孫經理說,“之后他們就離開了”。
“11點左右的時候,我們又第二次報警,他們說我們的事情屬于拆遷糾紛,警方不便介入”孫經理介紹。
說起拆遷糾紛,原來白家口加油站所處的地方要被拆遷,加油站是租賃一家公司的地方,而這家公司和拆遷方一直沒有達成拆遷補償協議。
“我們租他們公司的地方合同期還有8年,要談拆遷可以,只是這種搶油的行為太惡劣”,孫經理說,“當天我們找了大興新區拆遷辦,但是到現在還沒有處理”。
“搶”油事件發生后,西安蓮湖警方以“這事牽扯到政府拆遷,警方不便接受采訪”為由拒絕了記者的采訪。
陜西明樂律師事務所律師齊精致認為,行為人是以暴力手段壓制中石化西安員工防抗后,違背權利人意志強行拉走2萬多升油,如果該行為人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則構成搶劫罪。若是其他目的,例如阻止加油站正常營業等,則有可能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或尋釁滋事罪。即便該行為是罪與非罪有爭議,但已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屬于違法行為應當進行治安處罰,公安機關怎能袖手旁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