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縣根據國家、自治區和《日喀則地區實施<西藏自治區關于招商引資的若干規定>的意見》的有關規定,在充分借鑒外地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了一系列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1、允許投資的領域和范圍:鼓勵外來客商在我縣境內投資能源、交通、原材料、礦產資源的勘察、開采、礦產品加工等基礎產業、基礎設施以及開發農業、林業、牧業、水利項目,歡迎開發商貿、旅游、服務性等第三產業和進行法律允許范圍內的符合我縣產業發展發展方向的其它方面的開發。
2、投資方式方面:外來客商可采取獨資、合資、合作承包、租賃、兼并、入股、購買產權等多種方式到我縣投資開發。
3、土地優惠政策:投資企業所需土地,在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優先安排,優惠劃撥。土地出讓金可采用分期繳納的辦法,一次交納的可再優惠。
4、其它優惠政策:對礦產資源綜合開發利用開發項目,縣政府本著以資源換資本,大引進促進大開發的原則,積極辦理審批手續,為企業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