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證券交易所總經理Ito Warsito上周六(30日)在巴里登巴沙舉行的印尼資金市場記者與監督財務公司和資金市場機構(Bapepam-LK)主任的對談會中說,修改條例使次級市場依然運轉和滯留的股票總數減少。他說,上述條例的修改正在進行,一旦完成后即上交給監督財務公司與資金市場機構批準。
Ito說,目前印度尼西亞證券交易所還未有司法工具‘迫使’股票發行商擁有向公眾開放股票20%份額的比率。因為,現行的條例只令發行商首次上市時向公眾開放最少3500萬張股票,或者說僅占10%。
其結果,目前包括大企業在內的許多發行商,他們的股票價格沒有多大改變或屬于呆滯的股票。印度尼西亞證券交易所因為眼下沒有司法工具,僅能用書面吁請而不是迫使發行商增加上述份額。
倘新條例下來后,如果股價不振,我們就吁請上市公司再向公眾增加售賣滯留股的份額。也就是說,通過發行新股票或者非采用事前預定股票的權利(HMETD)的方法,這非屬強迫而是吁請他們股價浮動時也要出售,這樣一來,他們的股票就會更暢銷。
為此,眼下印度尼西亞證券交易所正在準備修改條例,安排上市公司向公眾售賣份股票的額由10%提高至20%。與此同時,監督資金市場和財務公司機構組織主任Fuad Rahmany說,將積極支持印度尼西亞證券交易所的上述步驟。至于向公眾出售份額比例究竟是多少,交由印度尼西亞證券交易所自己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