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赴菲律賓務工應通過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合法、正規的中介進行。抵菲后應到菲律賓勞動和就業部( Department of Labor and Employment,DOLE)申辦外國人就業許可(AEP-AlienEmployment Permit)及菲律賓移民局( Bureau of Immigration)申辦工作簽證。
1、外國人就業許可
外國人就業許可證(AEP)由菲勞工部簽發。外國人被雇用從事的工作或提供的服務,須是本地菲律賓人或居民不愿或不能勝任的,且其錄用應有益于公眾利益。在獲得許可后,非經勞工部批準,外籍人不得更換工作或雇主。若外國承包商雇傭的員工是外國人,這些員工在菲律賓從事其專業前,還必須通過菲律賓勞工部和專業管理委員會組織的勞動市場測試。
2、工作簽證
可在菲律賓務工的簽證分為工作簽證(9G)和特別非移民簽證(47a2)。
(1)工作簽證(9G)
需經移民局理事會會議批準。申請此類簽證需向移民局提交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AEP)。
(2)特別非移民簽證(47a2)
此類簽證可簽發給在菲律賓經濟區署和投資署注冊企業雇用的外國人,以及被臨時指派到政府項目工作的外國人。
申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在菲律賓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注冊文件;
(2)公司有效營業執照;
(3)公司最近一年的稅務報表或近期經過審計的財務報告。新公司提供在稅務局的登記證明;
(4)申辦人的護照原件;
(5)個人簡歷;
(6)個人稅號;
(7)兩寸照片八張,1寸照片六張;
(8)申辦人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
在工作準證和工作簽證申請期間,申請人可向菲移民局申請有效期為3個月的特別工作許可(Special Working Permit, SWP)。外國人初抵菲后可持SWP工作,SWP失效后順持AEP和工作簽證兩種證件才能工作,證件不齊全則被視為非法務工。菲移民局可根據移民法采取行動。
3、務工風險
菲律賓易遭熱帶風暴、臺風等自然災害侵襲,特別在海上需警惕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風險。菲律賓各地區存在搶劫、綁架等犯罪現象。在菲律賓,如發生勞務糾紛,可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維權,或通過菲勞工部(0063-2-5278000)及其下屬的工作環境局(0063-2-5278000)、有特殊關切工人局(0063-2-4043336)以及員工補償委員會(0063-2-8994251)等機構尋求救濟。
中國駐菲律賓使館經商參處提醒在菲和擬赴菲中國公民,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增強自救能力。如遇緊急情況請及時報警,并及時聯系中國駐菲律賓使領館尋求協助(駐菲律賓使館領保協助電話:0063-9178972695,駐宿務總領館領保協助電話:0063-9175495614,駐拉瓦格領事館領保協助電話:0063-9178051226,或撥打經商處電話:0063-2-8195991轉107,傳真:0063-2-8184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