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新聞報》(英文版)6月25日報道:近日,越南政府總理阮晉勇簽發37/2014/QD-TTg號決定,將國有資本占比超過50%的企業分為三類處理:第一類企業國有資本占比為50%—65%,主要包括城市供水、污水處理、城市供電、環境衛生、自然資源開采、種子種植、基礎化學品生產、橡膠生產與加工、鐵路和國際海運等行業公司。第二類企業國有資本占比65%—75%,主要包括石油和天然氣處理、煙草、航空、電力、銀行、金融、制藥、食品等行業公司。第三類企業國有資本占比75%以上,主要包括管理、勘探、機場和航站樓維護、國家海港、公路、水路、電信、礦物、大型油氣等行業公司。
阮晉勇表示,按國有資本占比分類處理是加快國企股份化改革和重組的基礎。他要求中央政府相關部、委、局及地方政府人民委員會、有關企業重新評估2014—2015年國企改制規劃,并于今年第三季度重新向其提交。此外,阮還要求國有資本需在16個領域內保持控股地位,主要包括國防與國家安全、爆炸物和有毒化學品、電力、鐵路、郵遞、海事、彩票、印鈔與鑄幣、灌溉操作管理、森林保護及其他戰略性產業。據悉,本決定取代14/2011/QD-TTg號決定,自今年8月6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