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國家聯盟或東盟成立于1967年,在1992年1月東盟首腦會議上,東盟首腦決定設立東盟自由貿易區或AFTA,共同執行具有約束性的優惠關稅稅率,稱CEPT。CEPT框架的主要目的是在15年內將工業品和農產品的關稅稅率削減至0-5%。1994年9月東盟部長例會決定將原來的15年縮短為10年,即2003年實施東盟自由貿易區。東盟部長還同意將尚未加工的農產品并入CEPT框架,但需要延長時間,東盟自由貿易區框架同意未加工農產品于2010年完成并入。
東盟自由貿易區的目的是消除成員國之間的貿易壁壘,為建立統一市場奠定基礎。東盟自由貿易區的中心價值是自我實施CEPT,東盟自由貿易區的修改方案必須在5-8年內(從1993年1月開始)將關稅下調至20%,直至2003年降至0-5%,越南、老撾和緬甸除外,但須先后在2006年和2008年實現東盟自由貿易協定。優惠關稅和特權是指根據商品原產地規定的特別監管。同時,這也是為了不使第三國背后利用其它國家低關稅率進入另一個高關稅率的國家,這也叫作從第三國及高關稅國家到低關稅國家的貿易限制。
CEPT框架內采用四大目錄。即關稅就地削減目錄(Inclsion List)、臨時暫停削減關稅目錄(Temporary Exclusion List)、 永久保留目錄(General Exception List)、敏感商品目錄(Sensitive)。所有這些是以此作為確定貿易自由化步伐和各項工作的工具。關稅就地削減目錄包括2003年關稅擬降至0-5%之間的商品目錄。脆弱商品目錄包括列入2003年左右關稅削減目錄尚未加工的農產品類,到2010年降至0-5%。普遍取消目錄包括由于安全以及相關人類、動物、樹木生命、健康保護等原因被永久取消關稅的商品。此外,還有文化藝術、歷史價值和古跡的保護等。
CFPT的根本特征是接受符合產品基礎的商品,列入關稅削減目錄確認的商品有三個條件。1、上述商品必須列入國家進出口關稅削減目錄;2、為獲得上述條件,這里所說的商品必須是低于20%的關稅。如果某一商品關稅高于20%,可從高于20%關稅商品成員國中獲得同樣的優惠待遇;3、證明上述商品來自上述地區的成本結構必須高于40%以上。這一優惠關稅,促進成員國將其商品列入關稅削減目錄,以便在短時間內為享受優惠關稅條件。CEPT框架是階段性削減關稅。
CEPT的另一個重要特征是要求成員國在使用優惠關稅時取消商品配額,獲準實施優惠關稅后,5年內取消各類非關稅壁壘。根據聯合國貿發會或UNTAD規定,實施方針的確定須經東盟內部通過,所有這些包括關稅管控措施,價格管控措施、財政措施、壟斷保護措施和技術措施(1995年,東盟秘書處)。
2、列入優惠關稅目錄的老撾商品名錄
根據東盟自由貿易區原則,將所有商品進行自由貿易化分類。關于分類,是將老撾的所有商品列入東盟自由貿易區規定的4大目錄。所謂目錄有:a就地削減關稅目錄、b臨時暫停削減關稅目錄、c敏感商品目錄、d永久保護目錄。由于臨時暫停削減關稅目錄的實質是臨時暫停削減關稅,因此他要求成員國必須改革,符合各項規范。包括滿足宏觀穩定的需要,確定法規銷售體系,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開發人力資源等。
關于就地削減關稅目錄(IL)
擬在老撾就地削減關稅的商品共有1247種,根據獲特別關照國原則(MFN),上述各項商品享受5%的關稅率。1995年上述諸項的進口額約1800萬美元,僅占從東盟進口總額的5%。出口額僅是老撾向東盟出口額的0.07%。也就是說老撾的出口商品種類幾乎沒有列入此項目錄。
臨時暫停削減關稅目錄(TEL)
在約2126項商品目錄中,其中就有在2001至2006年間關稅降至5%以下的水泥產品,列入此目錄的各類商品總額為3.27億美元或占老撾從東盟進口的84%,從東盟進口商品的平均關稅率為13%。出口方面,此項共計7200萬美元,占老撾向東盟出口的90%。
敏感商品目錄(SL)
脆弱商品共88項,大部分是未加工的農產品。此外還有7項列入最敏感商品目錄(HSL),這部分視作SL目錄的補充部分。該目錄的關稅削減將從1998至2015年內隨時舉行。上述諸項總金額為700萬美元,占從東盟進口額的2%,上述各類平均稅率為10%。上述商品出口額為800萬美元,占出口總額的10%。
永久保護目錄(GEL)
列入該目錄的各類商品共有90項,根據GATI第10條定義,各項又有差別。列入該目錄的大部分商品是替代進口、擬在國內開發的商品種類。如紙張、卷煙、烤煙等。這些商品金額為3900萬美元,占從東盟進口總額的10%,這類商品平均關稅率高于37%,為東盟成員國關稅收入的主要部分。此類商品大部分屬已加工的食品,飲料和交通工具等。上述各項僅占老撾出口總額的0.04%。
老撾是東盟成員國中的欠發達國家,老撾加入東盟自貿易區即有機遇又有挑戰,東盟自由貿易區的貿易化進程將為老撾經濟發展帶來新的機遇。但是,執行上述政策還會遇到很多障礙。
。ㄕ岳蠐雵医洕芯吭赫n題調研組;1999.7月《論老撾水泥工業》)
編譯:霍景玉
200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