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機構調整的主要內容包括:
海關和港務總局被撤消,其海關事務劃歸經濟財政部,在該部設立海關署;港口事務劃歸商務貿易部,在該部設立海事局;
在商貿部新建外資局,負責制定吸引外資政策、建立“一站式”外國投資者服務窗口;
撤消原勞動局,將其管理職能全部歸入勞動部,在該部新設7個局,分別履行原勞動局的職責;
漁業、畜牧業和農業部門劃歸環境部管轄;標準計量局也劃歸環境部,由該部副大臣直接領導;
原獨立的政府機構扎卡特基金和哈吉(朝圣)委員會劃歸宗教基金和伊斯蘭事務部,成為該部兩個不同的局;
將卡民航總局、旅游總局均劃歸商貿部管轄,民航學院則由勞動部接管;
原獨立的水電總公司(Kahramaa)在從能源工業部分離出來多年后,又重新劃歸該部管轄;
負責全國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公共工程署(Ashghal)是從原市政農業部分離出來的,這次也重歸市政與城市規劃部(即原市政農業部)管轄;
卡塔爾統計局、卡塔爾通訊社直接由內閣統抓,以加強對國家統計、規劃和對外宣傳的領導;
內閣事務大臣直接接管行政發展研究院,并在勞動部建立培訓中心,對未就業的卡塔爾籍高中和大學畢業生提供職業培訓和再培訓。該培訓中心的負責人由內閣指定;
另外,卡還成立了發展規劃秘書處,由塔米姆王儲直接領導,以加強對國家綜合發展的監督管理。
駐卡塔爾經商處
200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