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文傳電訊社6悅日阿斯塔納訊,哈薩克斯坦馬日利斯(議會下院)全體會議二讀通過《關于補充和修改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實施和拓展新型國家-私人伙伴關系法律》的草案,對八項法律進行修改。
按照立法程序,草案將提交議會上院審核。在草案制定過程中,有議員提出經一步澄清和完善某些條款法案,包括國家機關在國家—私人伙伴關系中的權限、明確國家擔保申請人資格、調整特許經營項目可行性、明確特許經營違法責任等。
哈經濟預算部部長多薩耶夫曾在法案一讀中稱,根據目前的《特許經營法》哈薩克斯坦只有BOT(建設—運營—轉讓)一種機制,新草案將要求采用新的國家-私人伙伴關系形式,包括“建設、運營和轉讓”、混合合同及利用私人特許經營項目提供公共服務等。(李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