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文傳電訊社4月17日阿斯塔納訊,哈薩克斯坦環境和水資源部制訂了向綠色經濟轉變的一攬子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對廢料管理體系完善,提高空氣質量,水、生物資源利用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和補充涉及20條相關法令。生態法典中將加入發展二次利用資源市場、建立廢料管理一體化系統、垃圾分類要求、生產者對垃圾處理的擴大化責任等規定。環境部將負責調節地下水利用的職能,負責發放部分地下水資源特別使用許可證。在林業法典和特別自然保護區法律中將制定特別自然保護區和林業用地變更為其他用地的規定,建立生物圈和跨界保護區的規定。盡管政府已通過可再生能源利用支持法,但是為改善投資者的投資條件并對消費者提供支持。目前必須對其進行修改和補充,鑒于此,將進一步研究結算金融中心穩定工作的機制,各種可再生能源的限額,擴大個體消費者組別,為哪些消費者購買可再生能源裝置提供專門幫助等問題。對可再生能源固定電費結合匯率變化形成指數化。(張圣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