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文傳電訊社8月25日阿斯塔納訊,哈投資和發展部本地含量發展局在新聞發布會上稱,對地下資源使用者采購商品、工程和服務的規則進行修訂。最主要的變化是包括采礦業在內的地下資源使用者可以從同一個源頭采購商品。新規則適用于以下情況:商品采購的本地含量不低于65%(碳氫化合物采購領域);商品采購的本地含量不低于50%(碳氫化合物采購除外);商品、工程和服務的哈薩克斯坦生產企業注冊地在工業城(且該企業是該城唯一支柱);商品、工程和服務年產值不超過財政年度月核算基數的一百倍。據介紹,新規則將使地下資源使用者可以直接同哈薩克斯坦本地含量高的商品生產者簽署合同,支持工業城中小型企業發展。
此外,新規則的另一項新舉措是固體礦合同將轉向使用電子格式,可將采購時間(通過電子采購系統競標詢價)縮短一半。(李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