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吉爾吉斯“卡巴爾”通訊社5月22日報道,吉爾吉斯總統阿塔姆巴耶夫近日批準了由最高議會4月9日審議通過的《稅法修正案》。根據對《稅法》補充的第126條,吉國將對進入吉境內的外國車輛收取費用,收費的具體辦法和數額將由吉政府與最高議會協商確定,收繳的上述費用將用于實施環境保護措施。
此前,根據2013年12月17日吉政府令實施的臨時規則,進入吉境內的外國車輛需繳納1500索姆(約合28.8美元)環境污染費,從中吉政府每年總共可收繳約10億索姆(約合1900萬美元)。
蘇公網安備 3209020200096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