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東方日報》1月26日報道,馬律師公會近日在馬舉行核電論壇,馬反對核能聯盟代表羅納麥卡伊表示,核能發電不僅隱藏核泄露或遭恐怖襲擊的危險,而且核發電廢料將對本國造成無法估量的危害。馬政府應探討投資再生能源的可能,不應倉促興建核電站。羅透露目前政府確定的7個地點分別位于吉打州(1個)、霹靂州(2個)、登嘉樓州(2個)和柔佛州(2個),其中5個靠海,2個內陸地點靠近湖泊。
馬核能機構首席執政官莫哈末占嘉法回應稱,盡管已初步確定數個興建核電站地點,但由于聯邦政府尚未通過,且尚未進行可行性研究,該機構也未得到考察許可。盡管在第10大馬計劃和經濟轉型計劃中,首個核電站擬于2021年投入運作,但從研究、興建至啟用需11-12年時間,預計馬2025年前將不可能啟用核電站。目前該機構正在相關技術征求意見,并確保將依據國際原子能機構規定,開展公共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