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區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發展改革、城市建設、舊村改造、股份經濟合作社改革、社會穩定、社會治安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區府辦、發改局、住建局、舊村辦、征收辦(重點工程指揮部)、南站區域開發建設指揮部、房管處、信訪局。聯系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公安分局、總工會、團區委、婦聯、規劃分局、國土資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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