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區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經濟社會發展改革、政策研究、國有資產管理、國土資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機關事務、司法、行政審批管理、老齡、公共建設、物價、稅務、公安、維穩、外來務工人員服務管理、法制、應急管理、外事等工作。協助區長負責財政等方面工作。分管區政府辦公室、發改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司法局、機關事務局、審管辦、金融辦、老齡辦、公建中心、外來務工辦、法制辦、應急辦、地方志辦公室、鎮投公司。聯系區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決策咨詢委、信訪局、國土分局、公安分局、國稅局、地稅局、駐鎮大工程單位、各金融保險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