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5月1日起,申請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即經濟適用住房)的單身人士年齡限制,從之前的男性滿30周歲、女性滿28周歲調整為男性滿28周歲、女性滿25周歲。
不少市民群眾反映,經適房住房面積核查政策存在針對性不夠強的問題,如本市現有一批面積不大的老舊住房,在其中居住的一部分家庭,有的子女年齡已大,急需結婚住房;有的幾代或幾個家庭共同居住,人口較多,居住較為擁擠。這些家庭按照原政策計算,因人均略超過住房建筑面積15平方米,不能申請經適房。
為此,本市今年重點完善了相關操作口徑,針對在同一戶口所在地住房中居住的有關申請對象(主要是:具有符合單身申請年齡條件人士的一個家庭、有兩個及以上的家庭或者符合單身申請年齡條件的人士),在核算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時,允許先扣除一定的面積。具體規定為,對核定面積家庭成員為2人的申請對象,扣除建筑面積10平方米,對核定面積家庭成員為3人的申請對象,扣除建筑面積15平方米。以一處住房中一個3人家庭(父母和1個符合單身申請年齡條件的子女)為例,原政策規定,其家庭住房建筑面積在45平方米以下的才可以申請,而按照新政策,其家庭住房建筑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申請。
在供應標準方面,原政策規定:原有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的2人申請家庭,可購買一套二居室;其他2人申請家庭,購買一套一居室。而新政策調整為:2人申請家庭,均可購買一套二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