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規范異地溫州商會招商專員考核工作,確保招商引資和商會建設工作取得實效,根據《關于派駐異地溫州商會招商專員的通知》(溫委辦發〔2014〕97號)精神,制定本考核暫行辦法。
第二條 考核分檔。工作組分兩檔進行考核。一檔:北京、上海、天津、廣東、江蘇。二檔:重慶、山東、河南、河北、遼寧。
第三條 考核內容
(一)招商引資工作;
(二)商會建設工作。
第四條 考核要求。以組為單位,各組完成任務的綜合考核得分要求在60分以上。
第五條 考核計分方法。考核計分由基礎分、加分因素兩部分組成。其中基礎分為:招商工作80分、商會建設20分。
(一)招商引資。
1、基礎分考核內容。建立在外溫商(企業)信息庫;報送投資信息;開展招商活動;達成項目簽約;推進項目落地;促成資金到位。
2、加分項目。引進滿足條件的總部經濟項目;引進滿足條件的,且總投資達2億元、6億元、20億元以上(含)的重大產業項目(實行一次性加分)。
3、考核評分。招商引資工作任務及考核評分辦法見附件1。
4、認定原則。引進項目指從省外、境外引入本市的溫(浙)商內外資項目,引入本市的溫<浙>商內外資項目的實際到溫州投資的金額,包括溫(浙)商資本回歸項目、人才科技項目,不包括房地產項目。如A工作組在B工作組區域內招商引進的項目,所引進的資金按照A占30%、B占70%的比例進行折算,并需提供項目承接地招商局出具的認可證明。具體項目認定參照我市溫商回歸項目認定辦法;沒有按時申報(每月25日前)以及相關資料提供不全的,不予考核計分。
(二)商會建設。
1、考核內容。省級商會組建;商會網絡拓展;溫州會館建設;商會規范化建設;溫商黨建。
2、考核評分。商會建設工作考核內容及計分方法見附件2、3。
第六條 考核安排。考核工作,由現場考核和自查申報相結合,考核程序按照溫委辦[2014]97號文件要求執行。
第七條 本考核辦法由市招商局負責解釋。
附件:1、招商引資工作任務及考核評分表
2、商會建設工作任務及考核評分表
3、溫商黨建工作任務及考核評分表
招商引資工作任務及考核評分表
分類 |
考核 |
分值 |
考核內容與要求 |
賦分辦法 |
基礎分項(80分) |
信息庫建設 |
5 |
完成實力強、產業優、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有投資需求的溫籍企業信息收集,并建檔入庫的實際數量。 |
按實績賦分。根據實際完成數量進行排名并計算考核得分。同檔第一名得5分,同檔其他組得分=(實際完成數量/第一名的完成數量)×5。 |
信息 |
5 |
收集、梳理投資項目信息,積極向市招商局報送并被采納。 |
按實績賦分。根據報送量并計算考核得分。同檔第一名得5分,同檔其他組得分=(實際完成數量/第一名的完成數量)×5。 | |
開展招商活動 |
10 |
積極開展小分隊招商、召開專題招商推介會、組織邀請溫商組團回鄉投資考察等招商活動。 |
按實績賦分。根據開展活動批次并計算考核得分。同檔第一名得10分,同檔其他組得分=(實際開展數/第一名的完成數量)×10。 | |
項目 |
10 |
促成固定資產投資過億元項目的簽約,提供雙方簽訂的項目投資合同書(協議書)、落地方蓋章證明。 |
按實績賦分。根據簽約項目數并計算考核得分。同檔第一名得10分,同檔其他組得分=(實際簽約項目數/第一名的完成數量)×10。 | |
項目 |
10 |
認定須提供材料:落地項目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施工許可證》等材料或已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材料。 |
按實績賦分。根據新引進落地項目數并計算考核得分。同檔第一名得10分,同檔其他組得分=(實際落地項目數/第一名的完成數量)×10。 | |
到位 |
40 |
到位資金考核認定須提供材料:1.項目投資合同(協議)復印件;2.投資企業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營業執照》及法人復印件;3.新引進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4.市域內金融單位出具的項目資金到帳憑證或其他能夠證明項目資金到位的相關材料(須相關金融部門蓋章有效)。 |
按實績賦分。根據實際資金到位數并計算考核得分。同檔第一名得40分,同檔其他組得分=(實際完成資金數/第一名的完成數量)×40。 | |
加分項目 |
總部經濟項目 |
引進納稅登記在本市,在中國境內投資、授權管理或服務的企業不少于3家的總部型企業。 |
每引進一個注冊資金5000萬元、總資產1億元、年地方財政收入3000萬元的總部經濟項目加2分. |
|
重大產業項目 |
新引進重大產業項目,且已取得施工許可證。 |
1.對總投資2億元以上的重大產業項目,考核期內到位資金累計達到1億元(含)以上,每個項目加2分; |
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