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亞稅法中的預扣稅(Withholding Tax)類似于中國的代扣代繳稅,政府對不同類型的服務征收不同比例的預扣稅。在肯尼亞,律師提供的專業服務、會計公司提供的專業服務、裝修公司提供的專業服務等都需要繳付預扣稅,繳納的比例各不相同。
增值稅(VAT)主要針對銷售貨物、提供服務或者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進行征收。納稅人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產生的收益在12個月內達到或超過500萬肯尼亞先令時,需要按照《增值稅法》在稅務機關登記。如果進口貨物或服務,則進口商承擔繳納增值稅的義務。國外公司通過其在肯尼亞的分支機構或代表處履行稅務登記的義務。如果牽涉到提供服務的公司在肯尼亞境外,稅務官員會指定一個本地聯絡人作為稅務代理人,向國外公司收稅并轉交稅務官員。
(聲明:本欄目交流內容為中國銀行內羅畢代表處學習心得,涉及具體操作問題,請向專業法律顧問和會計顧問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