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貴陽1月4日電(記者王橙澄)貴州省政府辦公廳近日發出“禁煙令”,按照規定,除張貼禁煙標志的公共場所,有職工不吸煙的多人辦公室也為禁煙區域;辦公廳行政處對用公款支付煙草消費的憑證一律不予報銷;處級以上干部應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記者從貴州省政府了解到,為貫徹中辦、國辦近日下發的《關于領導干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貴州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出臺《關于領導干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實施意見》。
通知明確,在公共場所設置禁煙區;在省政府辦公廳管理的有關區域規劃設置禁煙區,張貼禁煙標志;禁煙區域為各辦公樓會議室、候會室、辦公樓通道、門廳、傳達室、地下停車場、洗手間、閱覽室等公共場所,有不吸煙職工的多人辦公場所也納入禁煙區域。
通知要求干部職工自覺遵守在公共場所禁煙的法律法規,不得在學校、醫院、體育場館等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吸煙,在其他有禁止吸煙標志的公共場所要帶頭不吸煙;參加各類會議、參與接待等公務活動時不得吸煙、敬煙、勸煙;乘坐多人乘坐的公車不得吸煙,駕駛員在駕駛公車時不得吸煙;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尤其要加強自律,模范遵守上述在公共場所和公務活動中禁煙、控煙的規定。
同時,嚴禁使用或變相使用公款支付煙草消費開支;有關處室、單位承辦會議、接待、會見等公務活動,一律不得使用公款購備香煙、提供煙草制品;辦公廳行政處要嚴格審核有關經費支出,對用公款支付煙草消費的憑證一律不予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