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新寧縣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采集暨家庭懸掛光榮牌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新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新寧縣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采集 暨家庭懸掛光榮牌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提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水平,全面摸清廣大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情況底數,建立精準服務保障體系,將黨和政府的關心和厚愛傳遞給所有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信息采集目標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標是全面摸清我縣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底數并為其家庭懸掛光榮牌,建立健全服務對象檔案和數據庫,為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加強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和工作運行體系建設奠定基礎。
二、信息采集暨家庭懸掛光榮牌范圍要求
1.采集對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類人員:
(1)軍隊轉業干部;
(2)退役士兵;
(3)軍隊離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軍隊無軍籍離休退休退職職工;
(5)復員軍人;
(6)退伍紅軍老戰士,包括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
(7)殘疾軍人;
(8)享受國家撫恤的傷殘民兵民工;
(9)烈士遺屬,包括烈士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包括因公犧牲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軍人遺屬,包括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現役軍人家屬,包括現役軍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2.采集內容。信息采集的內容主要包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個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對象類別等,涵蓋戶籍、救助、社保、醫保、住房、撫恤優待、服役及安置情況等多項基礎信息和照片。
3.采集方法。信息采集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落實,以采集對象戶籍所在地申報采集為基本原則,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牽頭,會同縣武裝部、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財政局、縣綜治辦、縣公安局、縣教科局、縣經信局、縣國土資源局、縣住建局、縣衛計局、縣信訪局等相關部門組織實施,鄉鎮(單位)、村(居)全面參與落實。各鄉鎮(單位)要統一設置集中采集點,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報、上門校核等方式進行。
農村籍(含下崗無工作單位)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應在規定時間內主動前往戶籍所在地村(居)申報填表,按鄉鎮統一安排到鄉鎮設立的集中采集點采集信息;在職和離退休的到所在單位申報填表,到戶籍所在地鄉鎮或縣級集中采集點采集信息;所有對象并在填報完成后簽字確認。申報時,需攜帶下列證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證;
(2)戶口本;
(3)轉業證、退伍證、離退休證等相關證件;
(4)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民兵民工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戰因公傷殘人員證等相關證件;
(5)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相關證件;
(6)立功受獎證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證明。
4.家庭懸掛光榮牌對象。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以下統稱“三屬”)家庭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以下簡稱現役軍人)家庭、退役軍人家庭。
三、工作時間要求
為盡快摸清底數,信息采集工作分兩階段組織實施。第一階段以摸清對象身份等基礎信息為主,建立各類對象信息檔案,確保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第二階段以信息交叉比對、校核、充實為主,全面摸清各類對象綜合情況,確保2019年4月20日前完成,同時在摸底底數的基礎上,同步推進懸掛光榮牌工作,確保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保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李榮衛任組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徐立華任常務副組長,縣人武部部長王超任副組長,縣政府辦、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政法委、縣人武部、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教科局、縣經信局、縣國土資源局、縣衛計局、縣住建局、縣信訪局等相關單位負責人以及各鄉鎮鄉鎮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信息采集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蔣興元兼任,辦公地點設縣民政局優撫股。各單位、各部門要積極配合,高效推進。縣財政提供必要經費支持,經費主要用于設備購買、宣傳發動、入戶走訪、信息錄入等工作,保證采集工作順利進行。
(二)采取科學方法。我縣信息采集工作與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信息化建設同步規劃,同步推進,堅持高起點謀劃、高標準建設,建立全國聯網、上下貫通的退役軍人事務管理信息化綜合服務平臺,為信息采集工作提供信息技術支撐。在采集、上傳、比對、核查工作中,應加強安全防范,明確信息采集保密要求、嚴格信息管理和審批機制、明確專人負責、專用設備管理、專用系統運行。采集端、上報方式均使用專用電腦,信息數據經授權才可通過信息系統上傳,確保數據安全。
(三)周密部署安排。信息采集工作與懸掛光榮牌工作同步推進,各鄉鎮(單位)要廣泛宣傳發動,認真部署安排,確保如期完成所有對象信息采集工作任務。要充分調動駐村干部職工、村(居)委會對采集對象情況熟、底子清的優勢,壓實村(居)委會責任,充分發揮其在采集工作中的積極作用,組織做好本轄區內的信息采集工作。對年老體弱,殘疾等行動不便的對象,可采取上門服務的方式采集數據。各級各部門要自上而下做好對采集工作人員培訓工作,讓他們熟練掌握系統、設備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確保信息數據統計全、核實準、做到不錯、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