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在批準中海油對尼克森的收購申請后,加拿大政府對《加拿大投資法》中關于審核外國國有企業在加拿大投資的指導規則做出修訂,總體上是嚴格審批標準。具體如下:
(1)擴大對國有企業的認定范圍,凡受外國政府控制和影響的企業均可認定為國企;
(2)嚴格限制外國國有企業對加拿大油砂企業的控制性收購,除特殊情況外,不予批準;
(3)密切監控外國國有企業在加拿大投資,尤其是獲得企業控制權的投資,包括批準前的審查和批準后的運營和執行情況等;
(4)對國有企業投資審查門檻維持在3.3億加元,而非國有企業投資審查門檻將逐步放寬至10億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