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圭高等法院就政府訴議會預算削減案作出最終判決,引起各方廣泛關注。
一、案件背景
2012年4月25日,圭反對黨利用其議會一席聯合多數地位,以缺乏透明性和可審計性為由,將圭政府提交的年度預算削減了10%,其中圭新聞署和國家電視臺的預算被削減至1圭元。盡管拉莫塔總統批準了預算案,但圭政府隨后即就將議會削減預算的行為訴至高等法院。7月份,圭高等法院大法官發布臨時判決,授權政府恢復2012年政府預算中被議會削減的部分,并裁定議會無修正政府提交的預算議案的權力,只擁有贊成或者否決預算議案的權力。
大法官的臨時裁決并沒有得到反對黨的接受和認可,2013年4月份圭議會預算大戰再度如期上演。4月16日,議長裁定議會有權調整政府提交的預算議案,反對黨隨即聯合將政府預算削減了17%,阿邁拉水電站、機場改擴建、專科醫院等一批圭政府力推的重大項目預算被砍,圭新聞署和國家電視臺預算則再次被削減至1圭元。4月18日,圭政府致函圭高等法院,要求大法官就預算削減案作出最終裁決。因應訴主體爭議,預算削減案判決幾經推遲,大法官最終于2014年1月29日作出判決。
二、判決內容
高等法院關于政府訴議會預算削減案的判決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關于預算削減案的應訴主體的判決。判決裁定反對黨領袖和財政部長均為國會議員,具有司法豁免權,不能作為該案應訴主體,指定議長作為議會應訴代表。此項裁定2013年6月19日即已公布,反對黨領袖不服該項判決結果,申請成立合議庭重新審理,高等法院合議庭于2014年1月13日確認了大法官的判決。
第二部分是對預算削減案的最終判決。判決確認了此前的臨時判決,裁定2012年議會對政府預算的削減不符合憲法規定,不具備法律效力,并否決了議長關于議會有權削減或者增加預算的裁定。判決對憲法關于政府預算形成過程中議會和政府角色規定進行了解釋,(1)政府預算由財政部長擬定、修正,由內閣推薦形成議案,提交議會審批;(2)議會的權力被限定為審批政府提交的預算議案,可以選擇通過或者不通過的預算議案,但不能對預算議案進行任何調整(增加或者削減)。
第三部分對圭三權分立的憲法原則進行了解釋。判決指出,法院對議會的監督權的確有限,一般情況下法院不能干涉議會內部事務。但法院對議會行為的監督權并非絕對不存在,作為憲法和法律的維護者和解釋者,法院有權對議會違反憲法或者法律的行為進行干預,有權對議會行為進行合憲性和合法性審查。
三、各方反應
議會和政府對于判決結果反應處于兩個極端。議會態度代表反對黨的態度,對判決持強烈否定立場,不接受該項判決。議會辦公室就此發表聲明,認為議會審批(包括修正)預算議案是一項早已確立的權力,大法官的判決破壞了圭憲法確立的三權分立的權力架構,影響到議會權力的有效運用,可能會導致憲法危機。聲明表示,議會尊重大法官的此項判決,但保留上訴至上訴法庭和加勒比法庭的權力。國民團結伙伴領袖格蘭杰接受采訪時表示,大法官的判決是錯誤的,是對議會權力的粗暴干涉,反對黨不會受該判決的影響,在預算問題上將繼續原有做法。變革聯盟領袖拉莫加坦也持類似觀點,稱變革聯盟尊重司法判決,但這不會妨礙其在議會履行職能。
作為原告和贏家,圭政府自是歡迎該判決。圭財政部發表聲明稱,大法官的判決是圭政府和人民的勝利。聲明表示,該判決已就圭府院預算之爭畫上了句號,希望反對黨接受和尊重判決結果,積極參與2014年政府預算協商。圭司法部長強調,在被上訴法庭或者加勒比法庭否決之前,大法官的判決必須得到嚴格執行。他指出,大法官判決并沒有否定議會的預算審批決定權,只是重申了憲法賦予政府提出預算議案的權力,不會引起憲法危機。即使反對黨占多數的議會最終否決了政府提交的預算議案,導致全國大選提前,也仍舊完全處于憲法規定范圍之內。
親政府媒體對大法官判決一片叫好,但支持反對黨的媒體卻不像反對黨一樣持完全否定的態度。《斯塔布洛克新聞》發表評論員文章,回顧了府院預算之爭的全過程,介紹了判決內容及朝野對于判決的態度,分析了判決可能產生的影響和后果,并沒有在此問題上表現出對反對黨的支持。《凱求新聞》刊登的讀者來信,甚至多是對反對黨的質疑。
四、影響與后果
大法官的判決令圭政府暫時松了一口氣,賈根機場改擴建、專科醫院、阿邁拉水電站等重大項目可以繼續推進,新聞署和國家電視臺也免于關門。但大法官的判決并不能終結府院預算之爭,只是該會改變朝野斗爭策略和方式。可以料想,2014年議會預算之爭將漫長而激烈。由于議會被禁止調整預算,反對黨將更多在預算議案提交表決前做工作,阻擾未能滿足其要求的預算議案提交表決。一旦朝野不能就預算達成一致,預算議案遲遲不能提交國會表決,就很可能出現政府被迫關門的情況。只要朝野有一方最終難以忍受無休止的爭吵和停擺,就可能會引發提前大選。從這個角度來講,與圭開展經貿合作面臨的政治風險將可能加大,需要更為謹慎地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