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引資與投資指南
地理位置:古巴(The Republic of Cuba),即古巴共和國,是西印度群島的一個島國,由古巴島、青年島以及屬于大安的列斯群島的 1600 多個大小島嶼組成。古巴共和國地處北半球熱帶,緊靠北回歸線。海岸線長達約 6000 公里。古巴地勢比較平坦,山地只占總面積的 1/4,可耕地達 6.6 萬平方公里,利于發展大規模機械農業。最大山脈馬埃斯特臘山脈沿著南部海岸延伸 250 公里,是全國最高點。最大河流是考托河,全長 370 公里。多天然深水良港,哈瓦那港條件尤佳。
氣候與面積:古巴大部分地區屬于熱帶雨林氣候,僅西南部沿岸背風坡為熱帶草原氣候。最高溫度達 38℃,年平均氣溫 25.5℃。年溫差只有 4℃左右,各地的最熱月氣溫在28℃左右,最冷月氣溫都在 23℃左右。四季常青,氣候宜人,全島終年不受霜凍之害。
古巴雨水非常充足,除少數地區外,各地的年降雨量都在 1300-1400 毫米之間,最多的地方達 1900 毫米。古巴的領土總面積為 110,861 平方公里。古巴島形狀狹長,從西端的圣安東尼奧角到東端的邁西角,長度為 1,225 公里,最寬處寬約 210 公里,最窄處不到32 公里,平均約 80 公里,全島面積為 105,006 平方公里,是加勒比海中最大的島嶼,世界第 17 大島。
城市與人口:古巴在行政上劃分為 14 個省和 1 個特區,省下設 169 個市。14 個省和特區包括比亞克拉拉、哈瓦那、哈瓦那市(省級)等。哈瓦那省,包括哈瓦那市,是古巴城市工業聚集區,它的主要工業部門有:石油工業、化學、冶金、機器制造業、金屬加工和輕工業。同時,它還是集工業、運輸業和農業為一身的古巴政治經濟中心。
根據古巴 2013 年經濟和社會統計招商引資與投資指南,古巴全國人口 1121 萬,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02.0 人。人口年增長率 3.3‰。
歷史:1492 年 10 月 28 日,克·哥倫布發現了古巴。1511 年,古巴淪為西班牙殖民地。
從 17 世紀末到 18 世紀初,古巴人民的民族自覺感和愛國主義精神增強,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反對西班牙殖民統治的起義。1868-1978 年, 古巴人民在席卷拉美大陸的反西班牙殖
民地獨立戰爭的影響下,進行了第一次獨立戰爭。1895 ~ 1989 年,古巴人民又進行了第二次獨立戰爭。1902 年 5 月 20 日成立古巴共和國。1925 年,古巴建立了共產黨。1959年古巴革命取得勝利,建立了社會主義革命政府。1960 年 9 月 28 日古巴同中國建立外交關系。古巴是拉丁美洲第一個同中國建交的國家。
古巴革命勝利后,成立古巴社會主義革命統一黨,1965 年易名為古巴共產黨。1975 年,在古共第一次代表大會上,卡斯特羅當選為國務委員會主席,自此,卡斯特羅一直是古巴130的國家最高領導人。在國際舞臺上,古巴奉行反對帝國主義侵略、堅持社會主義的原則,支持各國人民捍衛本國自由和獨立的斗爭。古巴與 117 個國家保持著外交關系。
政治狀況:古巴是實行共和體制的社會主義國家。1959 年 2 月通過共和國根本法。
現行憲法于 1976 年 2 月 15 日,由全民投票在古共第一次代表大會上通過,并于同年 2 月24 日宣布古巴社會主義新憲法開始生效。新憲法以法律形式確定了古巴的社會主義性質。憲法規定,全國人民政權代表大會(National Assembly of People's power)是國家的最高權力機構,行使立法權。司法權屬于人民最高法院(The People's Supreme Court)和其下屬的各級法院和法庭。人民最高法院由全國人民政權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人民最高法院由法院院長、副院長和若干名法官組成。
友好關系:古巴遵守國際法的基本原則:尊重各國的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支持民族自決、各國平等,反對干涉別國內政。認為國際合作應在平等基礎上互惠互利,堅持和平共處,遵守《聯合國憲章》。古巴外交政策的基礎是國際主義、反帝國主義和團結第三世界國家。
古巴系聯合國創始會員國,世界貿易組織、不結盟運動、拉美一體化協會、加勒比國家聯盟、加勒比論壇、美洲玻利瓦爾聯盟、拉美和加勒比國家共同體等國際和地區組織成員國。2013 年 1 月,接替智利擔任拉共體輪值主席國,與 182 個國家建有外交關系。古巴是西半球第一個與中國建交的國家。1960 年 9 月 2 日,卡斯特羅主席表達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系的意愿。同年 9 月 28 日,中古兩國政府發表聯合公報,確認建交。
2014 年 7 月,國家主席習近平對古巴進行國事訪問。習近平對發展中古關系提出 3個“堅定不移”:堅定不移深化肝膽相照的友誼,堅定不移開展互利共贏的合作,堅定不移做改革發展的伙伴。中古互利友好合作關系全面快速發展。
山東省一向重視與古巴的友好交流與合作關系。2001 年,山東省與古巴哈瓦那省正式建立了友好省際關系。雙方之間的友好關系得到進一步發展,高層互訪不斷。山東省與古巴的經貿合作也在不斷擴大。
二、經濟概況自然資源:古巴礦產資源豐富,其中尤其重要的是鎳、鉻、銅、鐵、錳。此外也開采硫磺、鈷、硫鐵礦、石膏、石棉、石油和石灰石。地下資源是政府所有的財產。其中鎳的儲量居世界第二,僅次于俄羅斯。古巴是世界第五大精煉鈷生產國。據美國地質調查局估計,北古巴海盆存有大約 46 億桶石油和 9.8 萬億立方米天然氣。2012 年 2 月初,古巴深海商業采油計劃正式付諸實施。古巴鎳產品在全球鎳市場占有 6.4% 的份額,對出口總額的貢獻約為 25%。切·格瓦拉鎳礦廠每年鎳成品產量達到三萬噸,占古巴鎳總產量的 40% 左右,主要保證中國和加拿大市場的需求。
古巴的海洋資源豐富。在 7 萬平方公里的沿海大陸架內有 866 種魚類,還有多種甲殼類。魚的捕獲量占海產品的 80% 左右,甲殼類占 10% 至 15%,其中,尤以龍蝦最具重要意義。
1978 年,龍蝦的捕獲量為 900 噸。目前,古巴是世界上出口龍蝦的首要國家之一。此外,古巴還擁有僅次于澳大利亞的世界第二大珊瑚區。
經濟指標:近年來,古巴經濟相對穩定,每年小幅增長。根據古巴公布的數據,2013年古巴經濟增長率為 2.7%,低于 3.6% 的預期。2014 年 6 月,古巴宣布上半年經濟增長 0.6%,表現出比預期更大的降幅,并下調了全年增長預期,從原先的 2.2% 調降為 1.4%。
表 1:古巴 2009-2013 年國內生產總值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國內生產總值(億比索) 463.52 474.59 485.86 502.60 516.10
增長率(%) 1.4 2.1 2.8 3.0 2.7
人均 GDP(古巴比索 CUP) 4124 4222 4367 4498 4604
資料來源:中國駐古巴大使館經商參處古巴 2013 年財政收入 439.97 億比索,支出 474.03 億比索,財政赤字 9.05 億比索,占國內生產總值的 1.75%。根據 2014 年預算法案,預算赤字達國內生產總值的 4.7%。
為應對美國對古巴的經濟封鎖和制裁,古巴延后公布其外債情況。古巴統計局統計年鑒迄今僅公布了截至 2010 年的外債情況,2007 年、2008 年、2009 年和 2010 年仍在償還中的積極債務分別為 89.08 億、115.9 億、123.1 億和 135.8 億比索,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分別為 15.2%、19.0%、19.8% 和 21.1%。根據古巴統計局公布的數據,古巴 2011 年通貨膨脹率為 1.1%。穆迪投資者服務機構 2011 年 7 月對古巴主權信譽評級為 Caa1,評級前景定為“穩定”。
雙邊貿易:1960 年,中國和古巴建立外交關系并開始進行雙邊貿易,近年來保持了快速發展的勢頭。古巴是中國在加勒比地區的第一大貿易伙伴,中國是古巴全球第二大貿易伙伴,僅次于委內瑞拉。2013 年雙邊貿易額為 18.8 億美元,其中中國出口 13.7 億美元,進口 5.05 億美元,同比分別增長 7.8%、17.1% 和 11.3%。
中國主要進口古巴的食糖、鎳等產品,對古巴主要出口機電產品、船舶、高新技術產品、鋼材、紡織品、汽車及零配件等。
據商務部業務統計,截止 2011 年 4 月,商務部共批準古在華投資項目 11 個,登記在冊的合同外資金額 8496 萬美元,實際投資 2699 萬美元,項目分布在北京、上海、珠海、深圳等地,投資領域涉及賓館、旅游、生物醫藥品及保稅區國際貿易等。截至 2013 年末,中國對古巴直接投資存量 1.11 億美元。涉及的主要的領域有農業、旅游、電信、輕工等。2013 年中國企業在古巴新簽承包工程合同 7 份,新簽合同額 1.76億美元,完成營業額 1.44 億美元。
三、古巴與山東經貿合作情況( 一 ) 進出口貿易2014 年,山東省與古巴進出口貿易額 1.32 億美元,(幾乎全部是出口)主要出口商品有機電產品、橡膠輪胎、鋼材、汽車、高新技術產品、醫藥品等。
( 二 ) 境外投資截至 2014 年 9 月,累計在古巴設立境外企業(機構)4 家,其中最大的一家是山東華辰國際集團(古巴)有限公司,中方投資額 100 萬美元,主要從事進出口貿易。山東浪潮集團、海爾集團、重汽集團以及山東淄博國澳公司均有在古業務并設有辦事處和分公司,涉及載重卡車、煉油設備、塑料制品等多個領域。
(三)對外工程承包與勞務截至 2013 年底,山東省累計在古巴承包工程簽訂合同額 3000 萬美元,派出人數 2 人。
四、投資環境
(一)政府服務古巴投資促進中心 (CPI) 是古巴外國投資和經濟合作部下屬的機構,其目的是促進外資參與古國民經濟的建設,同時推動古巴企業到國外投資。
古巴投資促進中心向企業家提供下列重要服務主要為提供關于古巴的信息,如外資方面的規定和投資機遇;組織研討會、會議、商人聚會、國內外的投資活動和論壇;對外商提出的某些投資項目的可行性咨詢做出答復;幫助有投資意向的外商與潛在的古巴合作伙
伴建立聯系,并對外商在古期間提供幫助;推動有競爭優勢的古巴企業到國外投資;向當地企業提供所選國家的法律框架和投資機遇的信息;向當地企業家提供國際基礎數據方面的咨詢服務等。
(二)基礎設施公路:公路交通是古巴主要的交通方式。現有總長 4.9 萬公里(其中鋪路面公路14,478 公里,高速公路 682 公里)。主要公路系統是連接全國各大城市的中央公路,西起比那爾德里奧,經哈瓦那東至圣地亞哥,全長 1,143 公里。2011 年,公路客運總數 11.4億人次,公路貨運總量 7111.21 萬噸,占全部貨運量的 87.74%。
鐵路:古巴鐵路總長 14,838 公里,其中一半以上為甘蔗運輸專線。另有 147 公里電氣化鐵路。2011 年,鐵路客運總數 970 萬人次,鐵路貨運總量 798.56 萬噸,占全部貨運量的 9.85%。
空運:古巴共有 20 個機場,其中 11 個為國際空港,同 41 個國家通航,國際航線 23 條。
2011 年,航空客運總數 110 萬人次,航空貨運總量 0.86 萬噸。哈瓦那和巴拉德羅國際機場每年入境人數占全國的 70%。
水運:古巴對外貿易主要靠海上運輸。古巴共有 16 個商業港口和 23 個輔助港口,其中主要包括哈瓦那、圣地亞哥、努埃維塔斯(第一大糖港)、西恩富戈斯、馬坦薩斯(第二大糖港)、馬列爾、關塔那摩等較大的港口。2011 年,古巴海運貨物總量為 194.2 萬噸,占全部貨運量的 2.4%。
通信:截至 2011 年底,古巴固定電話線路總量為 1,197,305 門,其中程控電話線路 1,169,352 門,程控電話比率 98.9%。住宅電話裝機 895,540 門,電話普及率為每百人22.3 部。2008 年,古巴正式允許普通居民購買手機,并憑個人身份證件申請手機入網服務。
截至 2011 年底,手機用戶數為 131.5 萬部,手機用戶覆蓋率 78.1%。
至2011年底,古巴電腦總量78.3萬臺,同比增長8.15%,全國電腦普及率為每百人7臺,互聯網普及率為每百人 23.2 個用戶,以古巴國家域名 .cu 注冊的網站為 2,285 個。目前,古巴開通上網服務仍需獲得政府審批,外國人一般在涉外酒店上網。古巴互聯網國際出口通過衛星傳輸,帶寬有限,費用昂貴。
電力:通過近年來的不斷努力,古巴發電量已能基本滿足本國經濟生產和居民生活用電的需要,但仍存在部分輸電線路老化的問題。2011 年,古巴共發電 177.54 億千瓦小時。
(三)金融服務貨幣:古巴比索是古巴共和國的法定貨幣,由古巴中央銀行—古巴國家銀行發行。
古巴紙幣原有六種面額:即 1、5、10、20、50、100 比索,最近又新發行 3 比索的紙幣。
目前為止,古巴市面共有 7 種面額的紙幣流通。
官方兌換率:1 美元= 1 可兌換比索(2011 年 3 月 14 日調整,加收 10% 的手續費);1 可兌換比索= 24 古巴比索。
銀行機構:1997 年 6 月,古巴中央銀行成立,承擔監督和調控銀行體系運作、發行貨幣、制定并執行貨幣借貸和匯率政策、談判外債等職能。
古巴現有 9 家商業銀行、15 家非銀行金融機構、11 家外資銀行代表處和 4 家外資非銀行金融機構代表處,尚無外資機構獲營業許可。古巴國民銀行(Banco Nacional deCuba, BNC)是古巴最大的商業銀行,1948 年 12 月成立。1997 年 5 月起不再承擔中央銀行職能而改為商業銀行,主要承辦對國家有重大影響項目的貸款、轉貸或擔保業務,不辦理存款和儲蓄業務。
信貸機構:1982 年頒布的《第 50 號法令》和 1992 年頒布的《古巴共和國憲法》針對外商和經濟聯合體獲得外匯貸款問題做了明確規定,合資企業和其他形式的經濟聯合體可以從古巴國家銀行系統中的任何銀行獲得外匯貸款,也可以根據古巴國民銀行的規定,從任何一家外國銀行或外國金融機構獲得外匯貸款。此外,古巴銀行還進一步加大對外開放的步伐,向外商提供優于國際信貸市場價格的外匯資金。
古巴對外商及其企業(古巴國家外貿專業公司除外)獲得外匯貸款途徑做出具體規定:
(1)為了保證合資企業和其他形式的經濟聯合體的順利發展,古巴允許外商及其企業從國外信貸機構獲得資金,古巴國家銀行及其國家銀行系統中的任何一家銀行將對此給予支持。為便于外商和企業從國外獲得信貸,古巴銀行將出具任何形式的擔保;(2)古巴國民銀行或古巴銀行系統中的任何銀行向合資企業和其他形式經濟聯合體,提供其獲得信貸的一切便利條件;(3)由古巴國民銀行或古巴銀行系統中的任何銀行發放的外匯貸款,一般情況下不得超過 1 年。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申請延長信貸期限。對于投資項目的貸款,則根據國際慣例決定其償還期限;(4)古巴國民銀行或古巴銀行系統中的任何銀行向外商及其企業發放外匯貸款的條件是:合資企業和其他形式的經濟聯合體要擁有一定的償還的能力,至少其財力要與其向銀行申請的貸款相一致;(5)合資企業和其他形式的經濟聯合體在向古巴國民銀行或古巴銀行系統中的任何銀行申請貸款前,必須要向古巴國際保險股份公司提交企業財產清單,在清單中必須要列出下列幾項內容:原材料、半成品、其他可以用作附屬擔保品的資產;(6)古巴國民銀行或古巴銀行系統中的其他銀行確定的貨幣利率,主要是指外匯利率,是根據同期該貨幣的國際利率來確定的。但在特殊情況下,古巴銀行也將參照該貨幣在國際上某些國家的金融交易市場的情況實行優惠外匯利率;(7)根據古巴銀行要求,外商及其企業要向古巴國民銀行或古巴銀行系統中的任何銀行提交有關經濟聯合體的一切資料,以便古巴銀行評估其獲得貸款的能力和資格;(8)為使合資企業和其他形式的經濟聯合體的產品銷售到國外市場,古巴國民銀行或古巴銀行系統中的任何銀行將為外商及其企業提供更加廣泛的信貸領域;(9)古巴國民銀行或古巴銀行系統中的任何銀行不得因合資企業或其他形式的經濟聯合體的外方為了增加其注冊資本而向其提供貸款;(10)古巴國民銀行或古巴銀行系統中的任何銀行不提供美元貸款。
外匯管理:根據古巴相關法律規定,外國企業(含各類外資企業)可在國家銀行系統的任何銀行開立外匯賬戶,進行業務活動。允許外國企業自由匯出利潤和轉移資本。
2003 年 7 月起,古巴政府開始加強對外匯的管制。古巴企業在對外交易中收到的美元由古巴商業銀行自動轉為可兌換比索,其美元由商業銀行交付給中央銀行。企業進口或涉外合同中所需的外匯,經批準后,則可從銀行購買。
2004 年 10 月起,古巴政府宣布,為應對美國日益加劇的金融封鎖,古巴中央銀行決定實行 2004/80 號決議。決議規定停止美元在古巴全境流通,改用可兌換比索(CUC)進行交易,同時對美元現金征收 10% 的使用稅。目前,美元不能在古巴直接流通,必須按匯率兌換為古巴可兌換比索(CUC)并在一定范圍內流通,如超市、連鎖商店、旅游飯店等,也可購買緊俏物資,如燃油、建材等。
信用卡使用:中國國內銀行發行的開設有外匯帳戶的 VISA 信用卡和 MasterCard 信用卡可在古巴使用。美國銀行發行的信用卡在古巴無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