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所得稅,基本稅率25%。對小企業(指:固定資產70000拉特、營業額200000拉特、平均工人數25人以下。)只征收5%。對在《需要特殊支持地區法》規定地區的企業,企業所得稅給予優惠。
(2)增值稅。貨物供應、提供服務、進口商品和公司本身產品的使用均要征以增值稅。增值稅稅率18%,以下種類的商品和服務免征增值稅:
- 商品供應在拉脫維亞境外,
- 與貨物出口和過境運輸相關的服務,
- 在拉脫維亞境外提供的服務,
- 與國際運輸開發、服務相關的商品和服務的供應,
- 特定的旅游服務,
- 為外交和領事代表處的商品和服務,
- 教育和社會保障的幾種服務,
- 福利部目錄中列出的醫療服務、藥品和醫療的供應和嬰兒的特別產品,
- 幾種文化服務,
- 抽彩和其他種類的賭博,
- 信貸、金融和保險的幾種服務,
- 禮物和人文援助,
- 在拉脫維亞注冊的大眾媒介,
- 銷售不動產,
- 臨時進口,
- 來料加工,
- 為免稅商店需要進口的商品,
- 海關倉庫服務,
- 中轉
(3)消費稅。對下列商品類型征收消費稅:酒精飲料、煙草制品、石油產品、寶石與貴重金屬、轎車、摩托車、不含酒精的飲料、咖啡。
(4)個人所得稅,基本稅率25%。以下收入免交個人所得稅:
- 交清了企業所得稅后從公司得到的紅利,
- 從信貸機構的有價證券中得到的收入,
- 保險賠償,
- 從國家有價證券中得到的收入(公債券)。
對外國個人和外國企業按以下稅率:
紅利-10%,咨詢和管理(領導)服務的報酬-10%,利息款-10%,版權費-5%或15%,租金-5%。
(5)社會稅,從工資、報酬和稿費中征收,總稅率35%,其中業主交26%,9%從勞動者工資收入中交納。
(6)自然資源使用稅。出于商業性使用自然資源和污染周圍環境的需要交納特別稅款。政府可因污染環境的種類確定罰金,稅收用于增加保護環境預算。如果納稅人投資于減輕環境污染計劃,可得到減稅。
(7)包裝稅。以下情況需交包裝稅:玻璃包裝、塑料包裝、金屬包裝、紙和紙板包裝、木制包裝和其他天然材料包裝。納稅人可以在4種計算此稅的方法中選擇其中一種。進口商品的包裝稅在過境時征收。對在拉脫維亞內生產產品的包裝稅,應在此包裝出售季度后的下個月20日前交納。
(8)不動產稅,稅率為土地、完工的和未完工的建筑及其他建筑物等總固定價值的1%。
(9)抽彩與賭博稅。對游戲機業主和組織抽彩活動征收抽彩與賭博稅。
(10)海關稅。稅值取決于商品的等級。根據受控商品編碼目錄總共有98類商品。海關稅稅率因進口商品原產地不同而改變。包括:
· 基礎稅率;
· 對在自由貿易協定國家內生產的商品適用的稅率;
· 對在最惠國內生產的商品適用的稅率;
進口稅率為從0到55%,出口稅率為從0到100%。
我國已與拉脫維亞簽訂了最惠國協定,從我國進口商品可享受最惠國待遇。
下列商品不征收海關稅:
· 為國際轉運使用的運輸設備,
· 以過境運輸方式經過拉脫維亞轉匯貨幣和有價證券,
· 進口到海關倉庫和國內海關區的商品,
· 從海關倉庫和國內海關區出口的商品,
· 外國用于在固定資本上的投資,
· 大眾信息媒介,
· 臨時進出口商品,
· 復出口,
· 進口非商業性商品和財產(300拉特以內)。
(11)征稅特別規定。對在特別經濟區內注冊的公司按以下征稅:
· 財產稅減80%到100%
· 不動產稅減80%到100%
· 10年期結轉損失
· 對在區內收入,企業所得稅減80%
· 在自由區內提供和供應的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實行0稅率
· 對從境外運入自由區和從自由區出口到境外的商品,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和海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