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名稱:濟南市規劃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鄉規劃和測繪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城鄉規劃和測繪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城鄉規劃和測繪技術規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城鄉規劃和測繪管理工作;負責縣(市)城鄉規劃和測繪的行業指導。
(三)負責組織編制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參與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四)負責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總體規劃的審查工作。
(五)組織編制市城市規劃區內控制性詳細規劃,參與組織編制村莊規劃,負責編制成果的規劃審查和報批工作。
(六)承擔依法實施建設用地、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責任。負責市城市規劃區內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的審查報批;負責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規劃審批。
(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專業專項規劃,負責編制成果的規劃審查工作。
(八)負責市城市規劃區內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規劃批后管理。
(九)負責違法建設工程規劃審查認定工作。
(十)負責城鄉規劃設計和測繪的行業管理;組織實施基礎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管理全市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組織實施測繪成果匯交工作。
(十一)承擔規范測繪市場秩序的責任;承擔組織提供測繪公共服務和應急保障的責任;負責城鄉規劃設計和測繪單位的資質審核報批;監督管理基礎測繪成果質量;組織查處測繪違法案件。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濟南市歷下區龍鼎大道1號龍奧大廈6層A區、F區
局辦公室電話:0531-66605281
審批業務咨詢窗口電話:0531-8722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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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名稱: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鄉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綜合協調全市城鄉建設工作,研究提出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二)承擔規范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城鄉建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城鄉建設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并組織實施。
(三)承擔建立全市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省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并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四)承擔推進全市城鎮化發展的責任。擬訂全市城鎮化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統籌全市城鎮化工作;指導次中心城市的城鎮化工作。
(五)承擔規范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舊村改造工作;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省級中心鎮、市級重點鎮的建設。
(六)承擔監督管理建筑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指導全市建筑活動;起草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組織擬訂工程建設、建筑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組織擬訂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筑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筑勞務合作。
(七)承擔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組織擬訂全市建筑工程質量、建筑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承擔推進建筑節能、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筑節能的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負責實施建筑節能、減排工作;擬訂城鄉建設科技的發展規劃和政策。
(九)參與或組織審查大中型工程及重要項目的論證、規劃、選址、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編制城鄉建設與維護項目投資預算計劃并監督執行;負責全市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統籌協調。
(十)負責施工圖審查的監督管理工作;按照檔案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負責城鄉建設管理檔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指導各縣(市)區城鄉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十一)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并監督執行;按規定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擬訂全市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制定全市房地產開發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
(十二)負責城市房屋征收拆遷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編報房屋征收拆遷年度計劃和拆遷安置房屋年度建設計劃;負責城市房屋拆遷單位資質管理。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濟南市龍奧大廈4層A區、F區
局辦公室電話:0531-66605588
審批業務咨詢窗口電話:0531-68967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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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名稱:濟南市城市管理局(城管執法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城市管理的政策并組織實施。
(二)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制定城市管理專業規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城市管理的地方標準并組織實施;擬訂城市容貌管理與夜景亮化的標準和規定并組織實施;擬訂機動車清洗行業標準并負責監督檢查。
(三)承擔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管理的責任。牽頭組織實施城市容貌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城區道路保潔的監督管理;負責市區保潔應急事件處理;負責城區生活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處理;牽頭組織市區運輸散體物料交通工具容貌的監督管理。
(四)組織制定全市戶外廣告設置規劃;負責城區戶外廣告設置的審批。
(五)承擔規范建筑垃圾管理秩序的責任。組織擬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和細則并組織實施;負責建筑垃圾處置的審批;會同有關部門對建筑垃圾源頭、運輸建筑垃圾的單位和車輛實施管理。
(六)會同有關部門對城市管理設施項目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質量監督,組織對城市環境衛生公共設施的管理檢查;提出設置生活垃圾處理場所的建議;對市區環衛設施的建設、拆遷進行監督管理。
(七)負責市級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規劃、建設、運行。
(八)負責城市管理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城市管理特許經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推進城市管理的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和產業化的發展。
(九)指導各縣(市)區的城市管理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濟南市建設路16號
局辦公室電話:0531-82059961
審批業務咨詢窗口電話:0531-68967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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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名稱:濟南市環境保護局
主要職能:
(一)負責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基本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省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規章;起草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環境保護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市環境功能區劃工作;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全市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
(二)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負責環境安全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縣(市)區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三)承擔落實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實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分解落實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按規定負責污染物排放許可;督查、督辦、核查各縣(市)區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
(四)負責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市級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管理權限,審批、核準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負責全市排污費的征收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受市政府委托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按規定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細則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七)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協調、監督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的環境保護工作和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負責自然保護區的申報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
(八)負責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擬訂地方核安全與輻射安全政策、規劃;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負責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
(九)負責環境監測、統計和信息發布。制定并組織實施我市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建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市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十)組織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負責對清潔生產實施監督。
(十一)提出國際環境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組織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國際條約履約活動,統一對外聯系;管理全市環保系統對外經濟合作,協調與履約有關的利用外資項目;受市政府、國家環境保護部、省環境保護廳委托,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
(十二)組織、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三)按照中央和省有關規定,協管縣(市)區環境保護部門負責人。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龍奧大廈13樓A區
局辦公室電話:0531-66608600
審批業務咨詢窗口電話:0531-68967417
網站鏈接:http://www.jnepb.gov.cn
部門名稱:濟南市農業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農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及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參與擬訂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提出農業產業保護的政策建議;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負責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農產品生產,組織實施扶持和促進農業生產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負責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及農產品基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配合市財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有關項目。
(四)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后一體化發展。組織擬訂全市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市重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監管;擬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和主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建議;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擬訂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提出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農業環境監測;擬訂農業地方標準;負責有關農業檢驗檢測機構的考核工作;依法實施符合農產品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
(六)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指導、協調全市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實施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肥料、農用膜、食用菌種的許可和監督管理;負責農業綜合執法工作。
(七)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協調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后生產恢復;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農業植物防疫檢疫工作;參與擬訂全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組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
(八)收集、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開展有關農業、農機、漁業統計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九)擬訂全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指導全市農業科技示范園區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參與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承擔農民科技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農業教育有關工作。
(十一)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和“四荒”資源的開發利用;指導農業生態環境、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依法負責有關野生植物、水生野生動物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并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十二)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生態農業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的有關工作;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的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三)承辦農業涉外事務。參與擬訂農業對外開放政策和外向型農業發展規劃,指導農業外向型經濟發展;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工作和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擬訂全市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農用航空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提出農業機械裝備結構調整和產業發展方向及措施;負責全市農業機械化生產、農機工程開發和農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機跨區作業工作;指導全市農機管理、安全監理、修配管理、產品質量管理及技術推廣、人員培訓等工作;承擔扶持農機發展財政補貼的有關工作;監督管理農業機械產品質量投訴工作。
(十五)擬訂全市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漁業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指導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漁業重大科研項目的攻關及成果應用推廣;引導全市漁業產業結構與布局調整;指導水產苗種管理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工作;負責漁政管理工作和漁業執法隊伍建設。
(十六)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扶貧工作;研究擬訂扶貧開發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
(十七)組織協調全市農民體育工作。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歷下區龍鼎大道1號龍奧大廈
局辦公室電話:0531-6660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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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名稱:濟南市商務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商務領域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商務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負責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擬定藥品流通行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推動現代藥品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負責擬訂總體和區域商貿流通發展規劃、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及商品市場、商務領域重點行業發展規劃;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指導重要商品批發市場、商業功能區、經濟綜合體、商業體系建設與發展;監督管理拍賣、租賃、汽車流通、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
(四)負責商貿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擬訂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研究全市商貿服務業領域重大問題,指導流通行業經營活動;指導社區商業發展;貫徹落實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政策及有關規定,推動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體系建設。
(五)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保障機制,組織重要生活必需品的緊急調度,組織安排防汛、救災、搶險物資的儲備和供應;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重要生產資料的市場監測工作。
(六)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現代流通方式改革,培育骨干流通企業發展;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七)負責全市國內會展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擬訂全市國內會展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展覽計劃名錄,組織擬訂推進國內會展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以濟南市名義舉辦的各種商貿展會。
(八)牽頭商務行業統籌城鄉工作,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商貿流通企業建立和擴大農產品進銷渠道,推進農貿結合和“農商對接”。
(九)負責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涉及我市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組織產業損害調查。
(十)組織擬訂進出口中長期規劃;指導管理加工貿易;負責協調重要工業品、農產品(不包括糧食、棉花)和原材料的進出口許可相關事宜,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機電產品進出口方針政策,制定鼓勵機電產品開拓國際市場的政策并組織實施,協調機電產品進出口招標和大型成套設備進出口工作。
(十二)貫徹國家技術進出口相關政策,制定全市技術進出口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技術進出口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和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園區和平臺建設。
(十四)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鼓勵“走出去”的政策,組織制定全市“走出去”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境外投資、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援助等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業務的審核、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組織擬訂經濟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綜合保稅區等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和信息服務業園區發展工作,提出發展戰略、產業規劃等決策建議并制定相關扶持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督查相關政策和法規的落實,協調解決園區發展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十六)指導局屬企業改革改制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龍奧大廈D區3、4層
局辦公室電話:0531-66602031
審批業務咨詢窗口電話:0531-68987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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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名稱:濟南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文物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文物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或參與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或參與全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體制改革工作。
(三)指導、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負責或參與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活動。
(四)負責或參與組織推進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負責或參與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五)負責或參與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負責或參與指導、協調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
(六)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七)指導、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全市圖書館、藝術館、文化館(站)和基層文化建設。
(八)負責或參與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文化藝術經營活動和新聞出版單位行業監管;負責從事演藝活動、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制作和新聞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以及公共視聽載體播放視聽節目的監管工作。
(九)負責對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負責網絡游戲服務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或參與擬訂全市動漫、游戲產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游戲產業發展。
(十一)負責全市廣播電臺、電視臺、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有線電視臺(網)的建立、撤并和頻率頻道變更的審核與報批。
(十二)負責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省內報刊社駐濟記者站的審核、報批工作。
(十三)負責審核上報新建出版單位和出版物發行、印刷、復制單位及著作權集體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機構;負責互聯網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的審核和監管工作;負責音像制品的出版、復制管理,負責電子出版物制作單位的備案和管理;負責圖書發行、印刷復制業的管理工作。
(十四)審核、申報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選題計劃和內部資料性圖書;審核、申報報紙開版、刊期和期刊開本、頁碼等項目的變更;負責書、報刊二級批發單位批銷書刊的樣本審查工作;擬訂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并組織實施。
(十五)負責全市的著作權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或參與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科技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設。
(十七)管理對外文化工作;參與對外文化宣傳和對港澳臺的文化交流工作;組織實施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參與全市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對外及對港澳臺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出版物進出口管理,處理涉外著作權有關事宜。
(十八)指導和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指導、協調全市文物保護、利用及與文物相關的公益活動。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龍奧大廈E區
局辦公室電話:0531-66608706
審批業務咨詢窗口電話:0531-68967394
網站鏈接:http://www.jnwgxj.gov.cn/
部門名稱:濟南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衛生和計劃生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衛生和計劃生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規劃、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性相關技術規范;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負責協調推進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資源配置,負責擬訂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并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和干預,制定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劃,組織和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及時報告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
(三)負責制定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貫徹執行食品安全國家、地方標準,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工作。
(四)負責組織擬訂并實施全市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婦幼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五)負責全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監督管理,貫徹執行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范、標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六)負責組織推進全市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系,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方面的建議。
(七)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落實國家基本藥物采購、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以及省有關政策措施;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監督管理工作。
(八)貫徹落實國家生育政策,完善地方生育政策,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劃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建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依法規范計劃生育藥具管理工作;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組織推進計劃生育利益導向和促進計劃生育家庭發展機制,組織實施國家計劃生育獎勵扶助、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等制度,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劃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一)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劃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建立完善住院醫師和?漆t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并組織實施。
(十二)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劃生育相關科研攻關項目;組織開展醫學繼續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范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四)負責衛生和計劃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組織開展對外援助和交流合作。
(十五)負責全市中醫藥工作,擬訂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促進中藥資源保護、研究開發和合理利用。
(十六)擬訂全市保健工作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指導全市保健工作;承擔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龍奧大廈11層A區、F區、G區
局辦公室電話:0531-66601700
審批業務咨詢窗口電話:0531-68967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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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名稱:濟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酒類,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規劃、政策并監督實施;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縣(市)區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制,組織實施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實施和監督食品生產經營的行政許可;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并組織落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我市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信息;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樣檢驗工作;參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審查保健食品廣告。
(三)負責實施藥品、醫療器械行政許可;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及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組織開展藥品監督抽樣檢驗工作;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并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貫徹執行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中藥飲片炮制規范;組織實施國家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
(四)負責制定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五)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制定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八)掌握分析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形勢和存在問題,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指導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
(九)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省、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督促檢查縣(市)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情況并負責考核評價。
辦公地址:濟南市歷下區龍鼎大道1號龍奧大廈
局辦公室電話:0531-666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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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名稱:濟南市審計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研究起草、制訂審計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制訂審計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領導、協調、監督全市審計機關的審計業務工作。
(二)向市政府、省審計廳報告和向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實施宏觀管理措施的建設。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市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下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2、市直各部門、市派出機構、市直屬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和資金使用情況,市直各部門和下級政府預算外財政資金的管理及使用情況。
3、市屬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
4、市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股份制企業、聯營企業、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及境外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狀況。
5、國家建設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6、市政府主管部門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對縣(市)區長,市直部門、事業單位、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法定代表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9、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市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四)向市政府提交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五)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審計公告。
(六)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七)依法受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審計決定的復議申請。
(八)承擔濟南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九)協助縣(市)區黨委、政府管理縣(市)區審計局的局長、副局長;領導、協調、監督縣(市)區審計局的審計業務工作;領導市審計局派出審計機構。
(十)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指導與監督,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執業質量;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濟南市龍奧大廈8樓B區C區
局辦公室電話:0531-66608066
審批業務咨詢窗口電話:
網站鏈接:www.jinanaudit.gov.cn
部門名稱:濟南市統計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統計政策、規劃和統計制度并組織實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依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二)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依法審批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審核統計計劃、調查方案;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指導市直部門統計工作。
(三)根據國家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劃、方案,擬訂全市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協調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市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全市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并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完成各項統計數據處理匯總上報任務,指導各縣(市)、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六)協助各縣(市)、區管理統計局局長、副局長;指導全市統計基礎建設和統計隊伍建設;組織實施統計從業資格報名、考試、報批工作;監督管理中央和省、市級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
(七)指導全市統計科學研究、干部培訓工作。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歷下區龍鼎大道1號龍奧大廈11層D區
局辦公室電話:0531-66607222
審批業務咨詢窗口電話:
網站鏈接:www.jntj.gov.cn
部門名稱:濟南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并組織實施。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依法行使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監督考核并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完成情況,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負責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參與各類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依法對相關事故的調查報告進行批復;組織、協調和參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四)承擔全市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咨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并進行監督檢查。
(六)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并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和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七)承擔市屬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九)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技術示范和技術推廣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監督和指導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注冊管理工作。
(十二)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濟南市龍奧大廈14樓
局辦公室電話:0531-66608351
審批業務咨詢窗口電話:0531-68967452
網站鏈接:http://www.jnsafety.gov.cn
部門名稱:濟南市旅游發展委員會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發展旅游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研究起草、制訂旅游業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并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市旅游業發展戰略,編制發展旅游業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重點旅游產品的開發;指導和促進縣(市)旅游業的發展。
(三)負責全市旅游資源的普查、規劃,協調旅游資源的保護利用和開發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旅游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參與旅游基礎設施和旅游區(點)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旅游區(點)的質量等級評定和推薦工作。
(四)負責組織國內外旅游客源市場的開發,開展以濟南為主體形象的宣傳和促銷活動;組織指導重點旅游線路的開發、運營工作;參與組織全市重大旅游節慶活動。
(五)負責全市旅游業的行業管理;負責旅行社(公司)的申報、審批管理。
(六)監督檢查旅游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國內外旅游者的投訴,依法維護旅游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七)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和管理本市外來旅游機構;組織開展全市旅游對外合作與交流。
(八)負責全市旅游信息化建設和旅游業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全市假日旅游信息預報工作。
(九)指導全市旅游行業的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全市旅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市各旅游行業協會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龍奧大廈13樓E、F區
局辦公室電話:0531-66608760
審批業務咨詢窗口電話:0531-68966381
網站鏈接:http://www.jnt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