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名稱:濟南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要職能:
(一)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二)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依法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三)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全市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四)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并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組織實施。
(五)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市政府向部分企業派出監事會,并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代表市政府對具備條件的大型企業授權經營。
(六)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與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的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七)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等工作。
(八)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起草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有關規范性文件;依法對縣(市)、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九)指導所監管企業穩定和離退休干部服務管理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濟南市歷下區龍奧大廈E區
局辦公室電話:0531-6660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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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名稱:濟南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于人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人防建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并組織實施。
(二)編制本市人防建設規劃和計劃,并組織實施;參與城市總體規劃中落實人防防護要求的審核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的編制,并監督檢查人防要求落實情況。
(三)組織實施人防指揮工作。制定防空襲方案和相關保障計劃,負責全市人口疏散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防空襲演習演練;組織開展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組織指導群眾防空組織的建設和訓練工作。
(四)組織管理全市人防工程建設。執行國家人防工程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負責地下防護建筑建設管理,參與城市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計劃和項目報建聯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防空地下室防護方面的設計審查和質量監督;監督管理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批準人防工程設施、警報設施的拆除;負責人防工程安全范圍內采石、取土、爆破、挖洞的審批。
(五)組織人防信息化體系建設。負責市級人防信息化平臺建設與管理,負責全市人防通信警報、信息網絡建設管理;協調利用電信、軍隊通信網等專用網保障人防通信警報工作;會同無線電管理部門實施人防無線電專用頻率管理。
(六)組織人防平戰結合和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組織實施指揮、工程、通信警報、疏散體系及群眾防空組織等人防戰備資源的平時利用;利用防空警報發布災情警報,參與政府應急管理和城市防災救災、搶險救援工作。
(七)依法監督檢查組織和個人履行人防義務情況。
(八)開展人防科學技術研究和宣傳教育。
(九)按照有關規定管理省、市撥人防經費和國有資產,編制全市人防經費預決算;負責人防易地建設費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工作;監管人防系統國有戰備資產。
(十)組織全市人防機關“準軍事化”建設;協助管理縣(市)區人防部門領導班子成員任免;負責全市人防系統的戰備值勤和應急值班工作。
(十一)戰時在市人防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根據有關命令、指示,發布空襲警報、實施燈火和交通管制;組織實施群眾疏散和隱蔽方案;組織群眾防空組織消除空襲后果,防范次生、衍生災害;協助有關部門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為市人防指揮所提供后勤保障。
(十二)承擔市人民防空工作軍政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警備區和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濟南市經十路17110號
局辦公室電話:0531-8588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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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名稱:濟南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規章;起草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的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牽頭編制住房保障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參與編制全市住宅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住房保障資金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承擔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的責任,建立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負責享受保障性住房的準入資格核準,并負責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銷售、維修等工作;負責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準入資格核準。
(四)承擔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負責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五)指導直管公房管理體制改革和經營管理工作。
(六)監督指導全市物業服務工作;負責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審核審批;負責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和房屋質量保修金的歸集、使用審批和監督管理。
(七)指導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直管公房的維修工作;負責房屋安全檢測鑒定和白蟻防治;參與危舊房屋改造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房屋權屬登記發證及房屋產籍檔案資料的建立、管理;負責房產轉讓(買賣)、贈與、交換、租賃、抵押等交易行為的管理。
(九)負責房產市場信息系統建設和房產測繪工作。
(十)制定房屋中介機構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審核房產價格評估機構資質。
(十一)負責直管公房產權管理和租金標準的測算;負責直管公房接管、撤管的核準和資產變動的審核備案。
(十二)負責房改購房檔案的建立、管理和已售公房維修資金的建立與劃轉;負責房改售房資金的歸集;參與房改售房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承擔落實房產政策及歷史遺留房產問題處理的責任。(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濟南市經七路88號
局辦公室電話:0531-82077114
審批業務咨詢窗口電話:0531-68967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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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名稱:濟南市物價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物價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價格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價格工作規劃和價格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
(二)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承擔運用價格政策杠桿引導資源配置,穩定市場價格總水平的責任。
(三)按照定價目錄規定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范圍,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和調整全市商品和服務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對市場調節的商品、服務價格進行調控和管理。
(四)負責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收費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呈報由國家和省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核定省授權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配合有關部門辦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申報立項;承辦頒發和管理收費許可證及收費年審工作。
(五)擬訂全市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政策,組織實施并監督指導全市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工作;負責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務社會平均成本的調查、測算、審核工作。
(六)負責全市市場價格的監測、預警工作;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變動進行動態監控,發布市場價格信息;負責依法組織實施臨時性價格干預措施、價格緊急措施;擬訂全市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
(七)負責價格評估和涉案物品價格鑒證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價格評估機構資質初審和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的審查工作。
(八)承擔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的責任。依法查處價格與收費違法行為,配合國家、省價格監督檢查部門對壟斷行為進行查處;承擔相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協調處理價格和收費爭議;指導經營者、中介機構及行業組織的價格自律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龍奧大廈13樓C區
局辦公室電話:0531-66608881
審批業務咨詢窗口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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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名稱:濟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規劃、政策并監督實施;負責本市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有關工作。
(二)負責本市管轄范圍內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按職責分工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依法規范和維護市場經營秩序,負責監督管理商品市場交易和網絡交易行為。
(四)依法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負責消費者投訴、舉報的處理和網絡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行為,監督管理全市范圍內的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等經濟違法行為;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查處走私販私違法行為;協助開展反壟斷執法相關工作。
(七)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登記;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依法辦理相關廣告登記;負責廣告活動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違法廣告。
(十)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推薦山東省著名商標;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保護工作;承擔濟南市著名商標認定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體系建設工作,完善信用約束機制,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濟南市建設路85號
局辦公室電話:0531-82569676
審批業務咨詢窗口電話:0531-82569732
網站鏈接:www.jngsj.gov.cn
部門名稱:濟南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范性文件;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行政許可工作;組織查處違反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負責質量管理工作,推進全市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組織推進質量強市戰略和名牌發展戰略;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推行質量責任制度;協調開展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工作;組織開展較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
(三)負責生產領域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組織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檢查、風險監控工作;負責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和產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鑒定工作;負責對獲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單位、獲得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資格的單位和纖維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按照分工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活動;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負責有關產品質量申訴和舉報的處理工作。
(四)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監督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各部門、行業的標準化工作;推行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負責企業產品標準(不含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和企業產品執行標準登記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工作;負責全市商品條碼管理工作。
(五)負責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和量值傳遞、強制檢定工作;負責監督商品計量與市場計量行為;負責計量檢定機構和檢定人員資質資格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管理認證認可工作,依法開展相關實驗室監督工作;依法監督強制性產品認證和自愿性認證工作。
(七)負責對用于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和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按規定權限組織或參與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開展有關對外業務交流與合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濟南市英雄山路238號
局辦公室電話:0531-82568888
審批業務咨詢窗口電話:0531-68967335
網站鏈接:www.jnsqts.gov.cn
部門名稱:濟南市投資促進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投資促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投資促進事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投資促進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擬訂全市開放型經濟發展相關政策措施。
(二)負責研究國內外投資促進政策和發展趨勢,提出相關對策和建議;負責擬訂全市投資促進政策和年度計劃。
(三)負責全市投資環境營銷策劃,包裝和推介全市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大招商引資項目。
(四)組織開展與上級有關政府職能部門、規模企業集團、境內外知名機構、高校、駐濟(駐魯)總部、商會、協會等投資促進戰略合作。
(五)負責境內外招商引資項目信息收集、篩選,確定重點招商項目和重大招商項目;負責招商引資信息化建設,利用“云招商”平臺統一發布投資促進相關信息。
(六)擬訂全市重大投資促進活動計劃并牽頭組織實施;負責建立招商引資同質化競爭調處機制,規范全市招商引資工作秩序。
(七)指導和參與全市重點招商引資項目洽談、協調和督辦工作;負責意向項目評估、準入、選址和流轉;負責建立、管理和維護產業招商專家庫、智庫。承擔簽約項目推進過程中的跟蹤、協調和服務工作。
(八)負責統籌協調和督查檢查全市投資促進工作;指導縣(市)區、園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等招商主體根據全市投資促進年度計劃制定年度任務目標,并負責匯總、編報、下達;負責調研、收集、匯總、分析全市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推進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并提出解決意見和建議。
(九)負責建立全市投資促進工作綜合評價體系,制定全市投資促進工作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
(十)組織擬訂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來濟投資者及在濟投資企業投訴的協調和督辦工作制度;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合同、章程情況。
(十一)負責擬訂全市招商引資隊伍建設規劃和教育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縣(市)區、園區等招商主體和市直有關部門加強招商引資隊伍建設。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濟南市歷下區龍鼎大道1號龍奧大廈13層A區、F區
局辦公室電話:0531-66601781
審批業務咨詢窗口電話:0531-68966388
網站鏈接:http://www.jntzcjj.gov.cn/
部門名稱:濟南市地方稅務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章,結合地方實際,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和管理辦法。
(二)負責全市地方稅收、有關基金和規費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參與研究全市的宏觀經濟政策,從稅收方面提出經濟調控的建議。
(四)制定全市地方稅收征收管理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進地方稅收征收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的行政執法檢查工作,防范稅收執法風險。
(五)負責全市地方稅收稅源管理,加強地方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編制全市地方稅收規劃和年度計劃。
(六)制定納稅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納稅服務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規范納稅行為。
(七)制定地方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制度并組織實施,強化稅收信息數據管理和應用。
(八)管理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的國際稅收和稅收方面的對外交流工作。
(九)指導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的稽查工作和反避稅工作,負責重點稅源和地方稅收收入的檢查以及重大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十)對所轄縣級地方稅務機構實行垂直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管理縣(市、區)地方稅務局(分局)的領導干部;按照有關規定,管理本系統的人事工作;管理本系統的財務經費、國有資產、裝備等工作;負責本系統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離退休干部職工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十一)承辦省地方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濟南市經五路169號財稅大廈
辦公電話:0531-87949306
業務咨詢電話:12366
網站鏈接:www.jinan.sdds.gov.cn
部門名稱:濟南市國家稅務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征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注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山東省國家稅務局及濟南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址:濟南市經七路6號(山東省實驗中學對面)
辦公電話:0531—87949329
業務咨詢電話:12366
網站鏈接:http://jinan.sd-n-tax.gov.cn/
部門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濟南海關
主要職能:
直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負責山東省濟南、泰安、萊蕪、淄博、濰坊、德州、濱州、聊城、東營等9市的海關業務;救蝿帐浅鋈刖潮O管、征稅、打私、統計,對外承擔稅收征管、通關監管、保稅監管、進出口統計、海關稽查、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打擊走私等職責。
辦公地址:
業務技術辦公大樓:濟南市英雄山路288號
現場業務處:濟南市歷城區經十東路33688號(濟南出口加工區圍網外)
辦公電話:0531-85053010、0531-88896089
通關業務:0531-85053226、0531-85053220
監管業務:0531-85053295
減免稅(自用物品)業務:0531-85053257
企業管理:0531-85053238
加工貿易業務:0531-85053250、0531-85053232
國際郵件業務咨詢:0531-86261107
電子口岸業務咨詢:0531-85053260、0531-85053270
網站鏈接:http://fw.jncustoms.cn/
部門名稱:濟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實施細則、辦法及工作規程,負責濟南市行政區域內的出入境檢驗檢疫、鑒定、認證和監督管理等行政執法工作。
(二)負責實施出入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監測和衛生監督,負責口岸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負責出入境人員的預防接種和傳染病監測體檢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實施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檢驗檢疫與監督管理,負責動植物疫情監測、調查等工作,實施動植物疫情的緊急預防措施。
(四)負責實施進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實施一般包裝和出口危險品貨物包裝檢驗,負責進出口商品鑒定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外商投資財產鑒定,辦理進出口商品復驗工作。
(五)負責實施對進出口食品、動植物及其產品等的生產(養殖、種植)、加工和存放等單位的衛生、檢疫注冊,負責實施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和出口質量許可工作,負責實施進出口產品和實驗室認可、人員注冊等工作,并監督管理。
(六)負責實施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驗證,負責出口、轉口商品的有關出境驗證。
(七)負責實施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和集裝箱及容器的衛生監督、檢疫監督和有關的適載檢驗、鑒定,負責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集裝箱、包裝物及鋪墊材料和貨物的衛生除害處理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執行國家、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國家質檢總局簽署的有關檢疫、檢驗的國際協議、協定和議定書等,負責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和檢疫協議的實施工作。
(九)負責簽發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和標識、封識,并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出口商品普惠制原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證工作。
(十)負責濟南市行政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統計,調查和收集國外傳染病疫情、動植物疫情和國際貿易商品質量狀況,提供有關信息。
(十一)負責對濟南市行政區域各類涉外檢驗檢疫、鑒定和認證機構(包括中外合資、合作機構)以及衛生除害處理機構的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外事、財務、基建、物資管理、紀檢監察、審計、精神文明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三)負責山東省中西部地區11市進出口農產品的農獸藥殘留、重金屬和禽病檢測工作。
(十四)承辦山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交辦的其他工作。辦公地址:濟南市歷下區二環東路5812號
辦公電話:0531-88527200
網站鏈接:http://www.jinan.sdciq.gov.cn/
部門名稱:濟南市城鄉水務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和專業規劃;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提出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負責市級水利資金和水利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信貸、稅收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點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污水處理回用、雨洪資源開發利用等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等工作。
(三)承擔水資源保護和節約用水的責任。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河流、湖泊、水庫的水功能區劃并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下水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負責全市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
(四)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負責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布局的防洪論證提出意見;負責重要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五)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河流、湖泊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市)區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按照管理權限審查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負責水利水電移民工作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田灌溉排水、村鎮供水工作;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引黃灌溉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七)負責水土保持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和水生態建設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并定期公告;負責重點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和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參與管理“四荒”(荒山、荒丘、荒灘、荒溝)的治理開發工作。
(八)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調處縣(市)區間的水事糾紛,受市政府委托調處市際間水事糾紛;指導水利行政事業性收費征收管理工作。
(九)負責重點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
(十)負責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工作;負責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程規范的監督實施;指導水利系統對外交流、利用外資、引進國(境)外智力等工作;指導水利宣傳、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十一)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水質實施監測;發布雨情、水情等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水資源公報。
(十二)負責協調市內涉及黃河的有關事務。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濟南市歷下區龍鼎大道1號龍奧大廈14層A、B區
辦公電話:0531-66602110、0531-66602111
網站鏈接:http://www.jnwater.gov.cn
部門名稱:國家外匯管理局山東分局
主要職能:
(一)負責山東省內國際收支、外匯收支統計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對山東省內國際收支和外匯收支狀況進行監測、分析和預警;對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情況進行現場和非現場檢查;對山東省內外匯指定銀行結售匯業務、銀行間外匯市場運行以及人民幣匯價實施情況進行管理。
(二)負責山東省內國際收支、外匯收支統計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對山東省內國際收支和外匯收支狀況進行監測、分析和預警;對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情況進行現場和非現場檢查;對山東省內外匯指定銀行結售匯業務、銀行間外匯市場運行以及人民幣匯價實施情況進行管理。
(三)負責山東省內經常項目外匯收支及匯兌真實性監督管理;負責實施經常項目外匯業務的監測、分析與核查工作;負責保險類金融機構相關外匯業務市場準入及外匯收支和匯兌管理;負責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監督管理;負責境內外幣現鈔管理及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
(四)承擔山東省內資本項目交易、外匯收支、匯兌和境內外外匯賬戶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負責山東省內直接投資登記、匯兌管理及相關統計監測;承擔山東省內短期外債、或有負債、對外債權等的相關管理工作;承擔山東省全口徑外債的登記管理與統計監測;承擔山東省除保險類機構以外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相關外匯業務市場準入及外匯收支和匯兌管理;依法對山東省內跨境有價證券投資或衍生產品交易所涉外匯收支進行登記和匯兌管理。
(五)負責對山東省內各種違反國家外匯管理法規行為的檢查、調查和處罰;協助有關司法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調查處理涉及外匯的違法案件;負責對各市分支局外匯檢查工作進行部署和指導。
辦公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七路382號
辦公電話:0531-86167307
網站鏈接:http://www.safe.gov.cn/wps/portal/shandongfj
部門名稱:濟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主要職能:
(一)依法組織實施對外國人入出境和居停留管理;
(二)依法組織實施公民出入國和往來港澳臺管理;
(三)依法處理有關國籍問題;
(四)依法組織查處出入境違法犯罪案件;
(五)集中制作頒發全省公民因私出國(境)證件。
辦公地址:濟南市高新區舜華西路777號
辦公電話:0531-85081088
網站鏈接:
http://www.sdcrj.com/wwwroot/sdsgatcrjzwfww/index.shtml
部門名稱:濟南市外國專家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引智政策、法規;
(二)編制全市引智規劃及項目計劃;
(三)指導全市企業、機構聘請國(境)外技術、管理專家;
(四)歸口管理全市的外國專家;
(五)審批、辦理全市經濟技術類外國專家的來濟工作許可和《外國專家證》。
辦公地址:濟南市歷下區龍鼎大道1號5樓D區
辦公電話:0531-66605973
網站鏈接:http://jinan.caiep.net/index.php
部門名稱:濟南仲裁委員會
主要職能:
受理國際、國內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主要包括經濟合同糾紛、涉外經濟糾紛、技術合同糾紛和房地產、知識產權、金融證券、期貨交易等合同糾紛,也包括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即雙方自愿仲裁的非合同經濟糾紛。
辦公地址:濟南市經十路20800號
辦公電話:0531-82023333
網站鏈接:http://www.jnac.org.cn/index.html
部門名稱:濟南市城鄉交通運輸委員會
主要職能:
(一)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關于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城市客運業的規劃、計劃、政策并組織實施;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統籌管理或協調全市公共交通、軌道交通、道路運輸、水路運輸、鐵路運輸、航空運輸、高速公路等城鄉交通運輸和道路建設管理工作,協調郵政行業。
(三)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職責;擬訂道路、水路運輸及城市客運有關政策、準入制度、運營規范并監督實施;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監督指導道路、水路運輸服務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地鐵、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和城市客運管理;負責機動車維修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汽車駕駛培訓機構的資格管理工作。
(四)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船舶(不含漁業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防止污染工作。
(五)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并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招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
(六)負責全市國道、省道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監督和指導農村公路的規劃、建設、養護、管理;負責公路通行費征收工作。
(七)貫徹實施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范,組織行業科技發展,推動技術進步;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相關行業統計,發布相關信息。
(八)受市政府委托,負責城市客運特許經營的具體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市客運價格和服務收費標準。
(九)指導交通運輸方面的合作與交流;負責相關涉外運輸的管理工作;指導行業投融資工作。
(十)指導公路、水路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工作,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負責交通稽查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濟南市歷下區解放東路1號
辦公電話:0531-62356357
網站鏈接:www.jnjtj.gov.cn
部門名稱:濟南市林業和城鄉綠化局
主要職能:
(一)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起草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并組織實施;擬訂相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生產指導性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沙化土地的調查、動態監測、評估,并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劃,擬訂相關標準、規程并監督執行;負責造林、營林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及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編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額并監督執行,監督檢查林木憑證采伐、運輸;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指導實施,按照管理權限審核、審批林地的征用、占用;組織實施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確權發證和林權變更登記。
(四)負責全市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森林、濕地、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規劃、建設與管理;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并組織實施,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協調有關國際濕地公約在我市的履約工作。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防沙治沙工作。擬訂全市防沙治沙規劃并組織實施;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組織、指導沙塵災害應急處置。
(六)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采集、馴養繁殖的初審上報;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或其產品的經營利用;承擔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省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初審、轉報及出縣境運輸審批工作。
(七)負責國有林場、苗圃和森林公園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省級森林公園的申報和市級森林公園的審批;負責林木種苗質量監督管理;負責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和林業方面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八)承擔推進全市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組織、指導和監督退耕還林工作。
(九)承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開展全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和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森林公安、林政管理、林業檢疫工作及其隊伍建設。
(十)指導林業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負責管理市級林業資金并監督全市林業資金的使用;管理市級國有林業資產;審核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提出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負責全市林業統計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全市林業科研、科技成果推廣、教育培訓和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指導林業產業發展和引進利用外資工作;組織實施林業質量技術標準。
(十二)指導全市山區林業綜合開發和林業產品的生產、經營、加工;組織開展適齡公民義務植樹活動;實施協調跨縣(市)區、跨部門重點綠化工程。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濟南市歷下區龍鼎大道1號龍奧大廈14層A&F區
辦公電話:0531-66608271、0531-66608270
網站鏈接:http://www.jnly.gov.cn/
部門名稱:濟南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律法規和省、市關于外事工作的指示、決定,綜合歸口管理全市執行國家對外政策的有關工作,擬訂全市外事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則,統籌協調重要外事事項。
(二)圍繞全市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開展外事調查研究,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三)承辦市級領導人出訪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具體報批事宜;在中央授權范圍內,審批全市縣處級以下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審核全市副局級以上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辦理全市因公出國人員的護照、簽證和應邀來訪外國人士的簽證通知函電以及其他領事業務。
(四)貫徹執行國家對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協調與港澳地區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因公赴香港、澳門人員的審核、審批、發證、簽注等工作。
(五)負責組織接待來我市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統籌安排市級領導人的外事活動。
(六)負責檢查全市因公出國團組和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定期匯總全市因公出國和邀請外國人來訪情況,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主管部門報告。
(七)管理全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縣(市)區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友好往來工作;指導全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八)牽頭協調有關部門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外案(事)件及涉外突發事件;協助我駐外領事機構處理境外領事保護案(事)件;負責外國及港澳記者來我市采訪的管理工作,指導有關部門或單位安排外國及港澳記者采訪活動;指導有關部門的外國專家管理和出國培訓工作。
(九)負責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員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教育工作。
(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群眾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及外交部、省外辦的文件和材料,向各部門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與對外表態口徑。
(十一)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
(十二)承擔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濟南市歷下區龍鼎大道1號龍奧大廈8樓E區
辦公電話:0531-66608661
網站鏈接:http://www.jfao.gov.cn/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