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3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馬英九與王金平之間的摩擦,一直圍繞在所謂的議事效率上,尤其在諸多爭議法案上,王金平始終不愿動用警察權排除議事障礙;臺當局立法機構負責人王金平主持議事應該中立,甚至會更尊重少數黨一些。但是馬英九及身邊決策人士,則視立法機構負責人為多數黨領袖,不但應該服從黨意,而且必須負起法案闖關的責任。
基本上,“立法院長”的功能在于主持會議的進行并維持秩序,但同時也協調、折沖不同黨團與“立委”之間的歧見,并掌握“立法院”的議事資源,左右法案的審議時程,因此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至于“立法院長”與政黨之間的關系為何,不同時期有著不同的政治文化。
在“兩蔣”與李登輝時代,“立法院長”不但擔任黨職且參與黨務極深,直接接受命令、落實黨的政策更是“理所當然”,形同“超級黨鞭”;到2000年民進黨執政后,“立法院長”中立問題才受到重視。
其實,“立法院正副院長”是由“立委”互選產生,向所有“立委”負責,其實接近中立的角色,而根據“立法院組織法”第3條第2項規定,“‘立法院院長’應本公平中立原則,維持‘立法院’秩序,處理議事。”因此,如今“立法院長”的“超級黨鞭”時代已過去。
<黨鞭”時代已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