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的主要競爭對手來自日本、韓國和臺灣。其中,日本的鋼鐵在馬來西亞的進口鋼鐵總量的一半以上。而韓國和臺灣的份額均接近10%, 我濟鋼(馬)有限公司進口的鋼材也主要是滿足本廠的需求。
2、煤炭
煤炭的競爭對手主要來自澳大利亞、印尼和新加坡。美國和泰國的市場份額與中國基本持平。馬來西亞的發電廠主要使用煤和天然氣為燃料,每年要消耗燃煤400萬噸,未來也主要建設燃煤機組,而我國內相關單位對于開發馬來西亞煤炭市場不夠重視。
3、大米
大米的主要競爭對手是巴基斯坦、泰國和柬埔寨。
4、大豆
大豆的主要競爭對手是阿根廷、美國和加拿大。由于馬來西亞是棕油的主產地,故從我國進口大豆較少。
5、玉米
我是馬來西亞最大的玉米供應國。幾乎占其進口總量的一半。主要競爭對手有阿根廷。阿根廷出口馬的玉米占其進口額41%。
6、生絲
我國生絲的出口在馬來西亞有絕對優勢。幾乎占領其全部市場。
二、馬來西亞在市場準入方面的要求
根據馬來西亞海關法和98年頒布并生效的進出口管制條例,馬來西亞對部分商品的進口實施管制,理由是:
*履行有關動物保護、環保等國際公約規定
*維護國家安全,政治穩定及其它戰略考慮
*維護國家經濟安全
*宗教原因
*維護國民身心健康、福利
*環境保護
*保護國內幼稚工業
馬來西亞受進口管制的商品共分四大類:
第一類為完全禁止進口的商品,共13項商品。其中包括任何印有“古蘭經”內容的衣物;
第二類為必須向海關或海關指定的其他政府部門申請進口許可證后方可進口的商品,共有38項,約417個稅號,包括 大米及大米的副產品等;
第三類產品為出于對本地工業的臨時保護目的,規定必須向海關或海關指定的其他政府部門申請進口許可證后方可進口的商品,共有12項,約59個稅號。其中包括:
*鋼錠及鐵錠
*經熱軋、鍛造、拉拔、冷卻等處理的鋼條、桿
*規定形狀的不銹鋼及高碳鋼
第四類受管制的商品為必須滿足一定條件方可進口的商品,及所進口的商品必須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并取得由相關主管政府部門簽發的特別許可證。這類產品共28項,約466個稅號。如:
*畜產品
*奶及奶制品
*部分水海產品
除以上法律和法規的明確規定外,我國商品進入馬來西亞市場還存在如下問題:
*隱性保護問題
即馬來西亞對土著(即信奉伊斯蘭教的馬來族人)的保護政策。例如,在外資股權分配方面要求馬來土著持有30%的股份,公司董事會需有2名馬來籍董事等。
馬來西亞作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及東盟自由貿易區(AFTA)的成員,在關稅減讓及消除關稅壁壘方面有一系列承諾。總的來說,對WTO的承諾低于對AFTA的承諾。在WTO烏拉圭回合談判中,馬來西亞承諾5年內將工業品平均關稅從10.2%降低至8.9%,降稅范圍包括了7200個稅項,但很多項目的稅率仍高達30%。
對于某些幼稚工業,如鋼鐵、汽車工業,還有許多隱性保護措施。如申請進口某些特定鋼材的進口許可證,進口商須自行從馬來西亞現有本地鋼廠取得書面證明,所進口的鋼材馬來西亞本地工廠無法生產,馬來西亞貿工部方發給進口商準證。對馬來西亞本地可以生產的產品或馬政府鼓勵本國企業發展的領域,馬政府對進口準證和營業執照的發放控制得非常嚴格。這些隱性保護措施,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但實際操作中給外國產品和外資公司進入馬市場造成很大困難。
*質量體系問題
我大宗出口商品在進入馬來西亞市場時,還要注意如下問題:
我很多產品生產采用中國國標,而馬來西亞采用ISO9000質量體系或英聯邦標準,我應注意在質量體系上與國際接軌。我中成藥在馬來西亞民間認知程度較高,特別是華人消費群體中有一定的市場份額,但馬來西亞藥品監管局要求藥品生產企業必須持有GMP證書,而我傳統中醫藥生產企業多數未開展GMP認證工作,因此這些企業的產品無法獲得準征而不能進入馬來西亞市場。
馬來西亞“1956年藥品(廣告及銷售)法令”限制在產品包裝及廣告中提及一些功效,如抗癌、避孕、壯陽補腎、治療糖尿病、風濕等,否則罰款或入獄。我企業在生產和包裝及宣傳中往往忽略當地法律的限制,導致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產品包裝問題
我出口的清真食品應在商標上特別注明相關的阿拉伯文,這樣有助于擴大銷路。
*售后服務問題
機電產品的售后服務亟待加強。同國外的機電產品相比,我價格低廉,有競爭優勢,但由于售后服務體系不健全,而影響我機電產品在馬銷售。無錫小天鵝公司在馬來西亞的中資企業中售后服務開展得較好,使該公司的產品在馬來西亞的年銷量達二十萬臺,占馬來西亞家用洗衣機市場的15%。
二、 我出口馬來西亞的優勢產品及政府所需的推動工作
近階段我對馬出口的優勢產品有:
*鐵路機車、鐵路貨車、客車及鐵軌
馬來西亞的三段鐵路改造項目,即新山-芙蓉、萬饒-怡保和怡保-北海(泛亞鐵路)建設正待展開,僅新山-芙蓉段鐵路工程總造價就超過10億美元,可以帶動我機車、客貨車的出口。
*煤炭
馬煤炭儲量、產量較低,但耗量很大。1998年探明儲量僅為10.24億噸,20%在沙撈越州,28%在沙巴州,2000年煤產量僅為30.8萬噸。馬電站能源主要是煤,其次是天然氣,目前還沒有建核電站的計劃。馬國當前的裝機容量是1164萬千瓦,2005年發展到1450萬千瓦,2008年將達到1850萬千瓦。相應2000年的煤耗為420萬噸,2005年將達到1320萬噸。1999年進口煤炭達280萬噸,主要進口國為澳大利亞(43.5%),印尼(43.4%),中國(僅占8.3%)。未來西馬建設電站主要是燃煤機組,我應下力氣擴大對馬煤炭出口。目前我出口馬市場的煤炭高于澳大利亞(FOB價格)2-3美元,嚴重影響我煤炭在馬市場的競爭力。
*大米和玉米
馬來西亞是糧食進口國,每年進口大米和玉米用匯達3-5億美元,市場廣闊,我應爭取適當方式擴大市場份額。
*港口運輸機械及集裝箱檢查系統
我清華同方公司最新研制的以直線加速器為主的高能X射線大型集裝箱檢查系統,比之美國同類產品,穿透力強,圖像清晰,價格具有競爭力。
*衛星發射和太空基地
我長城公司已經與馬來西亞科技部進行多方接觸,商討就衛星發射、太空中心建設及多媒體走廊建設等合作項目。
*中短程運輸飛機
馬來西亞國內空港很多,各地之間往來也較頻繁。我所生產的Y-7、Y-12的續航能力正好適合馬來西亞的國內航線,國內相關廠家可來馬考察相關市場。
四、馬來西亞進口管理
馬來西亞政府依據“1967年海關法”(CUSTOMS ACTS 1967)對進出口進行管理。根據海關法,馬政府制定并頒布了“海關進出口管理條例”(CUSTOMS (PROHIBITION ON IMPORTS AND EXPORTS)ORDER 1988),對于禁止和限制進出口的商品作出了明確的規定,目前適用的是1988年6月1日生效的“海關進口管制條例”(CUSTOMS (PROHIBITIONS ON IMPORTS)ORDER 1998)和“海關進口管制條例”(CUSTOMS (PROHIBITION ON EXPORTS ) ORDER 1998)。
*馬來西亞對于進口方面的管理
根據“1967年海關法”和“1988海關進口管制條例”,馬政府對進口商品實施分類管理,具體將進口商品分為絕對禁止進口的商品共14類、有條件限制進口商品(必須取得海關關長或關長指定的其他政府部門或法定機構出具的進口許可證后方可進口)共40類、采取保護措施,有條件限制進口商品(為了對當地制造商實施暫時保護措施,要求這些類商品必須取得海關關長或關長指定的其他政府部門或法定機構出具的進口許可證后方可進口)共15類及有條件限制進口,除非采用指定方式進口商品(這類商品必須符合有關法律規定,采用指定方式并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簽發的許可證、特別許可或批文方可進口)共46類。
*我大宗、重點出口商品出口馬來西亞許可證發證機關
根據“1967年海關法”和“1988海關進口管制條例”,馬來西亞管理進出口許可證的機構為海關或其指定的其他政府部門或法定機構。
海關或其指定的其他政府部門或法定機構有權對其管轄的商品發放進出口許可證,海關關長有權決定是否撤銷或修改進出口許可證。
具體如下:
*對本國進口商和外國出口商基本無特殊要求
馬國政府在紡織品原料進口時存在雙重征稅問題:馬來西亞制衣行業所使用的面料,進口時繳納10%的銷售稅,成衣制造商將原料制成成品出售時,還要向顧客加收10%的銷售稅,此舉既影響馬國服裝行業的發展,也影響了我國紡織品面料對馬出口。馬來西亞制衣商會正向政府請求修改不合理稅賦。
五、馬來西亞的農業補貼政策
為改變馬來西亞主要農作物長期依賴進口的局面,馬政府將農業列入政府重點扶植的產業之一,其中也包括蔬菜、水果等園藝產品的種植及加工。政府通過減免所得稅、減免固定資產進口稅、提供政府擔保的優惠貸款等措施鼓勵私人界投資于農業、農產品加工行業及在農業領域的研發活動。其中特別對包括園藝產品在內的各種農產品出口采取了一系列鼓勵措施。這些措施主要包括:
1、出口商在海外市場的營銷費用在申報所得稅時可以雙重扣減。這些海外市場營銷費用包括:廣告、提供樣品、出口市場調查、海外市場投標、與促進出口有關的公關費用、參加國內外各種展覽或展銷會、海外差旅費、為促進出口在海外設立銷售代表處的費用;
2、出口商出口至非傳統市場時,向提供出口信貸的本地銀行支付的保證金在報稅時可以雙重扣減。
3、建造用于儲存出口貨物的倉庫經確認批準后可以獲得10%的初始補貼及每年2%的年度補貼,稱為工業建筑補貼Industrial Building Allowance(IBA)。
4、根據《馬來西亞1986年投資促進法》(Promotion of Investment Act,1986),產品50%以上供出口的農產品生產商可以向馬來西亞工業發展局申請取得先導企業資格(Pioneer Status, PS)或申請投資稅務補貼(Investment Tax Allowance, ITA)。獲得先導企業資格的企業可以減繳70%的所得稅,減稅期5年。東馬及馬來半島東部走廊的公司5年內可以減繳多達85%的所得稅。這樣的企業也可以選擇申請稅務補貼,即5年內,經貿工部認定的某些固定資產投資的60%可以抵扣不超過70%的應納稅所得。
六、對擴大我大宗、重點商品出口馬國的建議
*加快10+1自由貿易區談判
馬來西亞政府領導人對于推動東盟自由貿易區態度積極,我可加快10+1談判進程。
*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
在實施走出去戰略時,要注重我出口馬機電產品的售后服務。很多企業采用
的標準不符合馬方一直采用的英聯邦標準。無錫小天鵝集團在馬設立的小天鵝蜜奇達公司就是按國際標準加強了輸馬產品的售后服務,從而占領了馬國洗衣機市場的15%的份額,年銷量多達二十萬臺。
*多派務實貿易團組訪馬
出訪馬來西亞團組應本著小團組、多批次和有針對性地來訪。不僅訪問吉隆坡,同時也要兼顧新山、檳城、怡保等華人、華社較為集中的城市,加強當地華人對中國的了解,以促成更多的貿易機會。
*加強成套設備的出口的金融支持力度
目前,我優惠出口信貸的利率高于日本,使我機電產品在馬國市場缺乏競爭
力。而且出口信貸數量較少,宣傳不夠不利于我成套設備出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