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越南財經在線8月9日報道,越南國家銀行金融機構與銀行運營審批司長阮氏和在今年8月8日舉行的“2013并購論壇”上發表講話時稱,越南國家銀行已向政府遞交銀行并購外資持股比例修正案,把原規定的“15%限額及特殊情況增至20%呈政府審批”調整為“越南金融機構戰略伙伴可收購20%比例,無需提交政府審批;服務于越南經濟重組進程的特殊情況可超過30%并呈政府審批”。阮氏和稱,外資并購越南金融機構是建立在雙方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的行為,將有利于促進越南金融機構內部組織機構優化及業務資源的深度拓展。
據越南工貿部數據,越南現有39家商業銀行,其中15家均已確立各自戰略伙伴,預計至2017年越南將僅存13—15家商業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