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稅包括:
1、個人所得稅 繳納所得稅的對象是有收入的吉爾吉斯共和國自然人(包括在吉長期居住和非長期居住的居民)。
2、法人利潤稅 繳納利潤稅的對象是:
-所有在吉爾吉斯共和國境內和境外從事經濟活動,并有利潤收入來源的法人;
-所有在吉爾吉斯共和國從事經濟活動,并從在吉收入中獲得利潤的擁有常設機構的法人。
稅率:從價稅。稅率標準為30%。以下情況可以免繳利潤稅:
- 國家一級和二級殘廢人的公司,殘疾人和聾啞人總數不少于50%的企業無需繳納利潤稅,享受上述待遇的企業名單由吉爾吉斯共和國政府確定;
-以土地為主有生產資料和主要收入來源的法人,只需繳納土地稅。
3、增值稅:從價稅。標準稅率為20%。已征收消費稅的進口商品不再征收增值稅。
4、消費稅 酒精制品,金、銀飾品,成品油,貴重皮毛,煙草制品,咖啡,可可,地毯,水晶制品,獵槍等商品的生產和進口須征收增值稅。消費稅有從價計稅(稅率從1,35%-20%不等),也有從重計稅的(成品油)。稅率見每年吉政府頒布的商品消費稅率明細表。
5、土地稅 土地稅的基本稅率每年由吉爾吉斯共和國議會立法院擬定并報吉爾吉斯議會代表大會批準實施。
二、地方稅收:
吉爾吉斯地稅稅種主要有療養稅、廣告稅、釣魚稅和交通稅等15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