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鄭州12月7日電(記者 雙瑞)案件宣判多時,被執行人卻玩人間蒸發,不少法院都遇到過這樣的頭疼事。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法院系統最近想出一招,把拖延過久的“老賴”信息做成“大頭貼”,張掛在集市廟會懸賞“通緝”,半月內首批執結率達100%。不過,這種做法也引起了不少爭議。
漯河市召陵區人民法院率先“試水”,以“大頭貼”的形式發布了20份懸賞執行公告。“大頭貼”上包含被執行人頭像、身份證號、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等基本信息以及案情簡述。據介紹,“大頭貼”是哪兒熱鬧往哪兒貼,包括被執行人本人和親朋好友居住地、集市、廟會上,號召社會群眾對被執行人行蹤、財產、高消費等進行有價值的線索舉報。法院公開承諾,凡經查證屬實,舉報人將會得到500元至1000元的獎勵。
“快把‘大頭貼’揭下來吧,我丟不起這個人。”漯河市一家企業負責人拿著10萬元現金,心急火燎趕到召陵區人民法院執行局辦理執行終結手續,他說正和客戶簽合同,萬一被人知道自己賴賬,生意就黃了。與此類似,首批被公布“大頭貼”的20個被執行人,半個月內全部主動現身,其中16人已還款,4人達成分批還款協議,執結率達到100%。
召陵區人民法院院長任國云介紹,以往遇到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一般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但由于很多人注意不到媒體上的內容,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把信息貼在被執行人住所、鬧市,利用社會力量促進執行工作,事實證明是很有威懾力的,尤其是在農村這種熟人社會里。
“大頭貼”效果顯著,同時也引發了公眾對此舉合法性的質疑。網友“泉水叮咚”直呼:“這也太可怕了!雖然拖著不執行不對,但把個人隱私信息堂而皇之地昭告天下,法律也允許?”有類似擔憂的不在少數。也有人認為,盡管稍顯粗暴,如果確實能促進執行,也不是不可以接受。
漯河市法院系統相關負責人表示,向社會公開被執行人信息并不違法,《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中都規定,執行法院可以將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信息,通過報紙、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公布。
河南麟格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盧懷敦認為,把被執行人過于詳細的個人信息公之于眾是存在爭議的,尤其是身份證號這種極為隱私的信息。另一方面,被執行人的詳細信息公布后有可能被不法商販、犯罪分子非法使用,涉及侵害被執行人正當權益的情況。所以,“執行大頭貼”應謹慎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