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代春艷、引希良等專家
編者按:“十二五”開始,國家能源局將對各省(市、區)實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政策,主要控制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消費不計入能源消費總量考核指標。做好可再生能源統計十分重要。近期,清華大學能源環境經濟研究所、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代春艷、引希良等專家通過現場調查和專家訪談的方式,梳理可再生能源數據采集和統計的現狀,分析可再生能源數據采集和統計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指導中國可再生能源信息采集和統計的對策建議。現將有關內容摘要如下,供領導參閱。
中國可再生能源信息采集與統計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
一、緒論
當前,中國的可再生能源信息收集和統計工作相對滯后,缺乏一個集中的信息發布和共享服務平臺。權威數據的缺失,使得政府、科研單位和企業很難在能源戰略規劃、科學研究和市場競爭中利用分散在不同部門和不同渠道的信息做出正確決策。
有效的可再生能源數據信息平臺是進行新能源戰略制定、規劃及決策的基礎。中國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一個集中的可再生能源信息發布和共享服務平臺,為國家能源局和有關部門提供一站式、長期的、高質量的數據信息服務,更好地為政策制定、投資決策提供依據。建立一個集中的信息發布和共享服務平臺的核心基礎是明確相關的可再生能源信息收集及數據統計的渠道,定期、保質保量獲取數據信息。只有確定了持續穩定而可靠的信息統計渠道才能開展真正的信息服務。
二、中國可再生能源信息采集和統計現狀
(一)總體概況
目前在國家層面,可再生能源還沒有被完整地納入正常的能源統計調查體系。目前國家統計局的統計制度和統計報表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分只有核電、水電和風電有較規范的宏觀統計數據。在國家統計局編制的《中國統計年鑒》中僅在能源消費總量及構成中有水電、核電和風電的總比例。由國家統計局編制的《中國能源統計年鑒》,在其一次能源生產中分別給出了水電和核電的生產量,在能源消費中分別給出了分地區農村非商品能源(沼氣、秸稈和薪柴)情況,而其他可再生能源,則缺乏統一的統計指標和統計制度,也沒有約定的公布制度。農業部門、建筑部門也各自有一些針對本部門領域內可再生能源的統計數據,但主要針對農村和建筑節能應用而不是資源能源化的利用,給出的數據往往不足以支持有關資源能源化利用的決策和規劃。這些統計數據覆蓋的大都是電力生產,對于可再生能源產業其他情況很少涉及。中國太陽能、生物質能等行業協會雖然有年度的數據統計,但其統計渠道不完善,數據也僅能夠反映部分產業狀況,不夠全面和翔實,并且因為利益相關問題其數據指標設置也未能各盡其所。
(二)風能領域
風能領域涉及的信息來源主要有三類:一是風能資源信息;二是風能利用(發電)信息;三是風能企業(風機制造業、發電企業等)信息。
風能資源信息的收集和統計主要由國家氣象局風能太陽能資源評估中心負責。2003—2006年,國家氣象局完成了全國第三次風能資源普查,2007—2011年承擔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國家財政部《全國風能資源詳查和評價工作》項目,該項目以10m高度近30年的氣象資料為基礎獲得年平均風速,通過數值模擬和地理信息系統(GIS)技術完成了水平分辨率為1 Km×1 Km、高度為70m的年平均風速和風能功率密度全國數值圖譜,并計劃生成80m 圖譜。同時,由國家發改委作為支持單位,中國氣象局信息中心已建成風能資源信息數據庫,并正在開發共享服務平臺。
風電場建設及風機制造信息的收集和統計工作,目前主要有國家風電信息中心(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委會(中國風能協會)和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三家單位從事此項工作。這三家單位信息采集渠道各有側重。國家風電信息中心以風電場建設為切入點,全面掌握風電場建設數據,但是對風機制造和零部件生產等信息基本沒有涵蓋。中國風能協會從制造企業的研發、生產、供貨和建設情況收集整理數據,數據側重于企業本身并兼顧風電場裝機信息。中電聯通過電網公司獲取各風電場裝機和上網電量信息。這三家單位收集的信息涵蓋了風電制造企業、風電場建設和電力生產整個產業,并且其之間的信息可以相互校核、驗證和補充進而保證了數據的準確性。在數據采集方法上國家風電信息中心采用了在線填報,最大程度地保證了數據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而且可以在數據庫系統之上完成各類匯總統計,可發展為動態分析模式。風能專委會目前的收集方式還是通過Excel文件填報,其表格還是比較簡單的文字說明性填寫,收集上來的數據還需要進一步規范和格式化進而展開分析,無形增加了統計人員的工作量。中電聯利用電力系統的信息化程度高的優勢,利用其IT系統并結合運行多年的統計報表系統完成信息的收集匯總。此三家單位分別通過中國風力發電工程信息網(http://www.windpower.org.cn/)、風能專委會網站(www.cwea.org.cn)、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網站(http://www.cec. org.cn/)發布收集和統計的相關數據。
小風電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目前由中國農機工業協會風能設備分會負責。其統計方法主要是向主要企業發放調查問卷或電話調查,由企業上報后,校核匯總,信息采集頻率為一年一次。數據指標涵蓋企業概況信息、生產經營信息、產品信息及銷售信息等。
(三)太陽能領域
太陽能領域的信息采集主要包括太陽能資源分布信息、太陽能發電信息、光伏產業信息、太陽能熱利用信息等。
太陽能資源信息的收集由中國氣象局風能太陽能資源評估中心具體承擔。中國從1953年開始測量太陽能資源,氣象站臺從最初的70個發展到現在的2610個。1993年以前全國有66個氣象臺有水平太陽輻射、散射和直接輻射數據,1993年以后,全國只有17個氣象臺有水平面總輻射和散射輻射數據。中國氣象局風能太陽能資源評估中心通過氣象站臺的歷史數據結合GIS 技術繪制了中國太陽能資源分布圖,并提供了中國氣象科學數據共享服務。
太陽能發電信息依據太陽能發電的應用領域主要集中在無電地區通電、通信和工業應用、公共照明和分散利用、城市光電建筑和大型并網光伏發電等領域。其中,通信和工業應用及公共照明和分散利用等兩個領域目前暫無可靠的統計部門進行統計分析。無電地區通電領域,主要是依托較大的國內或國際合作項目,包括2002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啟動的“送電到鄉”工程、中荷“絲綢之路光明工程”、世行“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項目” (REDP)和國家扶貧項目等進行數據的采集和收集,但截至目前,沒有一個機構能把分散在不同部門的數據匯總并提供共享。城市光電建筑的信息采集依據建立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07年對原23個城市范圍內試行的《民用建筑能耗統計報表制度》(建科〔2007〕271號)的修訂基礎之上最終形成并于2010年3月16日正式發布實施的《民用建筑能耗和節能信息統計報表》。統計范圍覆蓋全國城鎮和農村范圍內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統計方式為全面統計和抽樣統計相結合。報表制度自2009年年報起執行,首次報送時間為2010年10月31日前,以后為次年4月30日前。不過,統計指標相對簡單,光電建筑應用只有安裝公司名稱、安裝容量信息,這些信息只能反映宏觀信息,對其工程信息、發電信息和運行效果都沒有涉及。大型并網光伏發電項目的信息采集主要依托國家示范和政府補貼項目的開展,信息比較豐富但公開的很少。其中“金太陽工程”的申報信息由財政部負責收集匯總,工程信息則由國家能源太陽能發電研發(實驗)中心金太陽數據中心負責,但可以查詢到的信息只有批準的示范項目名錄,數據只包括項目名稱和裝機容量。需要政府核準電價的項目,目前由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負責信息收集和匯總,要求各省能源主管部門上報核準光伏電站工程信息,但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目前還沒有得到國家能源局對此的正式授權。
太陽能光伏產業信息主要集中在硅材料及硅片生產企業和太陽電池及電池組件生產企業兩大部分信息。其中,硅材料和硅片制造企業信息目前主要由中國電子材料行業協會(www.c-e-m.com)收集統計。該協會通過向會員單位發放調查問卷并結合專家跟蹤的方式完成數據的收集和統計,調查問卷一般一年一次。信息主要發布在其每年的行業發展報告中,此報告為收費閱讀;太陽電池及電池組件生產企業信息的統計相對多元,包括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光伏專委會、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協會可再生能源專委會、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新能源商會、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以及部分信息公司都在進行統計分析。各單位統計重點略有不同。
太陽能熱利用主要包括:太陽能中低溫熱利用,太陽能高溫熱利用以及太陽灶和太陽房等。太陽能中低溫熱利用包括太陽能熱水器、太陽能取暖系統等,太陽能高溫熱利用主要是太陽能熱發電。太陽能熱水器行業的信息采集現狀和光伏產業比較類似,但光伏產業的設備生產的信息目前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需加強協商解決信息共享問題。
(四)生物質領域
生物質領域的信息主要包括生物質資源信息、生物質能信息、生物質產業信息、農村可再生能源信息。
生物質資源主要包括農作物秸稈資源、畜禽糞便資源、林業生物質資源和工業有機廢棄物等。農作物秸稈資源調查和信息收集工作主要由農業部規劃設計研究院能源環保研究所負責,該單位于2009年按照《農作物秸稈資源調查與技術評價技術規范》對全國農作物秸稈資源進行了調查,形成了調查報告,但尚未對外發布。畜禽糞便資源信息收集和統計工作主要由中國畜牧業協會和中國沼氣學會負責。中國畜牧業協會按照《畜牧業生產及畜牧專業統計監測報表制度》的要求負責畜牧業產業信息的收集和匯總并負責編寫《中國畜牧業年鑒》。但是統計數據缺乏大型養殖的分布、數量和分級的信息。林業生物質資源的信息收集和統計工作由國家林業局生物質能源辦公室負責。林業局于2004年開始到2008年歷時5年完成了第七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工作,獲得了能源生態林的基本信息。工業有機廢棄物和城市有機生活垃圾等資源數據主要來自中國社會科學院主管中國城市發展研究會主辦的《中國城市年鑒》。
根據生物質能應用的方式和范圍不同,生物質能包括:生物質發電、生物質成型燃料和液體燃料。目前尚無專門機構從事此方面的信息收集工作。
生物質能行業的信息統計工作相對分散,受制于行業本身特性,包括資源分布不均、資源穩定性和持續性相對較弱、各細分行業發展參差不齊等因素的影響,現有信息統計分別分散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行業協會、國家統計局和個別專家手中。
三、中國可再生能源信息采集和統計面臨的問題
(一)可再生能源領域數據的自身特點讓信息采集和統計工作變得困難
首先,可再生能源領域涉及的數據量大,覆蓋面廣,內容多樣。可再生能源從資源角度包括風能、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潮汐能等自然界可以不斷再生并有規律地得到補充的能源;從能源利用角度又包括發電、供熱等不同的應用;從技術角度看每種可再生能源又有不同的技術參數信息;從產業角度涉及到不同可再生能源產業鏈上、中、下游各類企業信息、生產運營信息,覆蓋面廣,信息量大,既有靜態平面數據,又有動態空間信息。其次,可再生能源領域涉及的數據具有跨部門、跨區域特點。可再生能源領域信息涉及到工業、林業、氣象、環境、農業、水電等眾多行業部門,覆蓋全國34個行政區,每個行政區的數據信息特征不同,部門與部門的分割、區域與區域之間的分割使得可再生能源信息收集、統計工作變得非常復雜。除此以外,可再生能源信息數據還具有時間序列長、數據空間特征明顯等特點,這些特點都讓信息采集和統計工作變得困難。
(二)可再生能源信息收集和統計的基礎工作薄弱,很多領域的信息采集和統計工作不系統,甚至是一片空白
從前面的現狀調查可以獲知,可再生能源信息的收集和統計只有極小部分領域的基礎工作相對扎實。如在農村能源領域,農業部科教司能源生態處擁有一套運行30年的數據上報系統,現有的報表系統指標設計科學、完善、內容豐富,并實現了制度化的上報和公布體系;太陽能資源、風能資源、風電場建設及風機制造信息的收集和統計方面的基礎工作也相對扎實。
目前,大部分可再生能源信息收集統計工作雖然是開展了,也有相關的部門負責信息的收集和統計工作,但不夠系統和完整。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a)主要依托某類或某個項目開展的信息收集統計工作,沒有形成定期的數據調查和匯總機制。例如:大型并網光伏發電主要是根據“金太陽工程”的申報信息獲得,熱水器主要由中國農村能源行業協會太陽能熱利用委員會上報信息,均沒有形成信息定期調查和匯總機制。(b)缺乏嚴格的數據上報監控、檢查和審核程序,數據的準確性和權威性無從保障。(c)數據調查信息不完善。太陽能光伏發電領域的數據,前期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進行了摸底調查,主要側重在電子器件的制造領域,但關于光伏電站的信息采集工作尚不完全。(d)數據信息分散,不系統。如生物質能信息的收集,國家發改委價格司有一些項目信息,一些協會也有分散的各類匯總數據,缺乏系統性。(e)統計口徑不一致,各個部門主要根據自己的需要進行數據信息的收集和統計,口徑標準各異,不規范。比如裝機容量指標,2009年中電聯統計的中國風電累計裝機容量為1613萬kW,而風能專委會統計的裝機容量為2580.53萬,兩者相差967.53kW。分析原因是兩者對裝機容量指標的定義不同,在電力行業裝機容量指的是實際投入運行的有效容量,而風能專委會的統計則包括了安裝完畢但沒有投入運行的容量。
還有一部分可再生能源信息收集統計工作仍然是一片空白。在光伏發電中,通信和工業應用、公共照明和分散利用等領域目前暫無可靠的統計部門進行統計分析。生物質發電、生物質成型燃料、生物質裝備制造業等也沒有可靠的統計部門和機構進行統計和分析。大量的可再生能源資源和產業信息,比如風能、太陽能和生物質能三大產業的產品品種規格、年產量、實際安裝量(銷售量)、銷售額、出口量、產業的人力資源情況(就業人數、人才類型分布)等,均沒有專門的部門進行統計,對發展目標和政策的制定不能提供可靠的數據支持。
(三)已有的統計信息分散在各個組織機構中,缺乏有效的溝通共享機制
從前面的現狀可以看到,各個資源信息的收集主要由各組織機構獨自進行,協調溝通不足。一方面,有些數據信息,不同的組織機構和部門都展開了收集和統計,造成資源的重復和浪費;而另一方面,有些非常重要的數據信息,卻沒有相應的組織機構展開收集和統計工作,造成了數據信息的缺失。而目前,還沒有建立起組織機構之間的溝通共享機制,以調動其各組織機構的積極性,互通有無,有效共享,整合數據資源。
(四)缺乏信息化的報送手段
在已經展開的可再生能源信息收集和統計的工作中,只有部分領域的信息采集和統計實現了信息化的采集和報送方式,大部分還需要以手工方式填寫和報送。效率極低,不利于對數據質量的有效審核、監督、控制和管理。
(五)缺乏專業的調查統計人員
從可再生能源信息收集統計工作基礎現狀的調研中,發現統計調查人員專業性不強,同時統計調查人員不固定,造成對數據指標的理解出現偏差和重復計算,已經開展的數據采集從源頭上就無法保證數據的準確性。
四、對策與建議
(一)成立一個權威的職能機構,負責可再生能源數據信息的收集和統計工作
組織機構層面上,需要在國家能源局的管理和指導下,成立一個權威組織機構,如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負責相關數據的收集、整理和統計工作。
法律保障層面上,該組織機構必須得到國家的相關立法支持,應獲得國家統計局的幫助,在國家統計局建立統計備案,在《國家統計法》指導下進行數據的收集和統計工作。建議盡早啟動相關研究,搞清中國可再生能源數據信息收集和統計建設的相關立法內容、程序和步驟,最終將國家可再生能源數據信息收集和統計建設以立法的形式寫入《能源法》或其他更高層次的法律法規中。
技術層面上,該組織機構應得到國家能源局的支持,獲得國家能源局信息收集的正式授權,進行強制性的可再生能源信息采集,并依法進行一些專項調查。中國所有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公司、企業和研究機構,有責任依法向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填報統計數據。
在操作層面上,應整合現有組織機構、行業協會等相關資源。對于現在已經完善的信息采集和統計系統,應在國家能源局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協調下,加強與數據擁有方的聯系和溝通;對于尚未完善的領域,應獲得國家統計局的幫助,在國家統計局建立統計備案,進行數據的收集和統計工作。通過優化整合,打造一個完善的可持續的數據采集和統計體系。
(二)形成一套研究可再生能源系統總體綜合數量特征的概念和具體的指標體系,統一統計口徑,確定統計時間、范圍、空間標準
形成一套研究可再生能源系統總體綜合數量特征的概念和具體的指標體系,統一統計口徑,確定統計時間、范圍、空間標準。為了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對數據本身、數據的統計口徑等要有非常清楚、詳細、無歧義的定義,這樣才能保證上報數據的一致性。美國能源信息署(EIA)的《信息質量準則》值得我們參考。該《準則》提出了客觀、實用、真實和有影響力的幾個準則。對于不符合信息準則的EIA留存信息。美國能源部建立了一套管理機制,允許個人尋找和獲得正確及時的更正。此外,EIA采用了標準手冊體系,以支持EIA《信息質量準則》,保證所發布信息達到客觀、實用和真實的標準。
(三)設計一套嚴格的數據核查和評價機制
設計一套嚴格的數據核查和評價機制,以保證數據的準確性。數據的有效性,靠單一來源,難以得到保證。因此,在數據收集機制中,一定要考慮多渠道數據來源,以便對數據進行核對;另外,應制定具體、易于實施的數據評價指標和數據質量分級表示體系,讓數據提供者、消費者能清晰地知道數據質量。為了鼓勵各數據來源單位提高上報的數據質量,還應建立數據來源的評價機制,對每個數據來源提交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進行評價,并定期發布結果。
(四)發揮各組織機構力量,建立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機制,健全統計信息來源渠道
健全信息來源渠道是進行可再生能源信息采集和統計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需要從機制保證、技術支持、資金維持、運營維護、數據校核和進度安排等方面入手,確保信息渠道暢通,數據來源長效可靠、全面真實,信息采集和共享互惠互利。
目前信息收集和統計比較全面并且可持續的機構,基本上是依靠政府主管部門的支持并利用國家統計局許可的統計報表完成的。對于目前還沒有專門機構收集的信息,大部分都分布在不同的政府部門。因此聯系協調不同的部門,是解決數據獲得問題的重要途徑,問題的關鍵在于機制的設計。行業協會在信息收集和數據校核過程中也扮演著重要角色,因為他們具有獲得一手信息和對產業深入了解的優勢。
因此,建立信息來源渠道的首要條件是政府部門的協調和支持。對已經有信息獲取渠道的,應該通過加強協調,使部門間信息充分共享。對于沒有信息獲取渠道的,應該從指導產業發展的角度聯合統計部門對獲取信息的協會和咨詢公司予以全面支持,同時發揮專家和協會的作用,統一規定企業填報數據,以便獲取一手的全面數據,通過與各協會和部門調研數據進行校核,從而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和真實性。
(五)充分利用已有工作基礎,深化可再生能源信息收集與統計工作
在風能領域,信息采集和統計制度相對完善,為構建統一的可再生能源信息采集和統計平臺,同時兼顧現有信息統計體系擔負的職責,建議由國家主管部門出面協調各方,實現信息共享和互通以實現資源優化,提高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對于太陽能領域,技術開發相對廣泛和成熟,上下游產業發展快,相關信息涉及產業鏈和發電諸多方面,但信息采集和統計工作相對空白,并未形成完整的體系,建議將太陽能領域作為今后一段時間內可再生能源信息采集和統計的重點。由于太陽能領域中的三個行業發展階段不一,可將目前的重點放在整合和完善太陽能光伏發電和太陽能中低溫熱利用領域的信息采集和統計工作,待市場相對成熟后,太陽能高溫熱利用技術的信息采集和統計工作可參照光伏產業的信息采集方式開展。生物質能行業的信息統計工作相對分散,受制于行業本身特性,包括資源分布不均、資源穩定性和持續性相對較弱、各細分行業發展參差不齊等因素的影響;同時,現有信息統計分別分散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行業協會、國家統計局和個別專家手中,信息采集渠道的整合和完善,必須由國家主管部門出面領導和協調,進行統一部署和規劃,以全面、系統、有步驟地開展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