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湘政發〔2018〕17號)以及《邵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邵陽市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邵市政發〔2018〕17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重要戰略思想,全面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和《中共湖南省委關于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深入實施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大力推動湖南高質量發展的決議》,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加快構建生態文明體系,加快建立生態文化體系、生態經濟體系、目標責任體系、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生態安全體系,以生態建設為引領,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全面推動綠色發展,著力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有效防范生態環境風險,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富饒美麗幸福新寧。
(二)基本思路。聚焦大氣、水、土壤三大領域,突出大氣污染防治、夫夷水綜合整治、資江銻污染治理三個重點,強化轉型發展、污染治理、生態保護三大舉措,加強組織領導、政策支持和科技支撐,堅決打好藍天、碧水和凈土保衛戰,以“三大保衛戰”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通過三年努力,實現全縣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明顯增加、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土壤環境風險明顯降低的目標。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綠色發展。加強源頭防治,著力調整經濟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努力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切實嚴控污染物排放增量,有效減少污染物存量,加快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倡導綠色生活方式。
(二)堅持精準治污。針對流域、區域、領域和特護期、枯水期特點,聚焦問題、分類施策、精準發力,實施一批污染治理工程,解決一批環境突出問題,努力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
(三)堅持依法監管。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推進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配合中央、省級環保督察,提升基層執法能力,強化環境監管執法,依法嚴懲重罰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四)堅持協同作戰。加強環境保護綜合協調,建立完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體系、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制度,落實部門齊抓共管責任,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加強區域協作,推進城鄉同治,進一步增強環境保護整體合力。
三、主要目標
(一)總體目標。到2020年,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綠色發展水平顯著提高,與2017年相比,全縣重污染天數得到控制和減少,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不下降,夫夷江流域穩定在Ⅲ類標準以內。到2020年,縣城PM2.5年均濃度下降到35μg /m3以下,PM10年均濃度下降到60μg /m3以下,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87%以上。
(二)年度目標。2018年,縣城PM2.5年均濃度下降到39μg /m3以下,PM10年均濃度下降到60μg /m3以下,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87%以上;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到100%,全面啟動歷史遺留污染問題治理工作。
2019年,縣城PM2.5年均濃度下降到37μg /m3以下,PM10年均濃度下降到60μg /m3以下,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87%以上;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到100%,對受污染耕地進行治理和修復。
2020年,縣城PM2.5年均濃度下降到35μg /m3以下,PM10年均濃度下降到60μg /m3以下,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87%以上;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到 100%,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高于98%, 地下水考核點位水質保持穩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1%左右。
四、主要任務
(一)推進轉型升級,加快形成綠色發展方式
1.推進“散亂污”企業整治。積極推進工業企業進入產業園區集聚發展。深入開展“散亂污”企業整治專項行動,按照“淘汰一批、整治一批、搬遷一批”的原則,到2020年,基本完成“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
2.優化調整能源結構。強化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考核,2020年單位GDP能耗較2015年下降16%。到2020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控制在62%以內,天然氣在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占比達到3%以上,非化石能源占比達到21%以上。縣城建成區和城郊結合部燃煤鍋爐完成清潔能源替代。
3.推動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加強縣城中、重型貨車交通管控,減少中、重型載貨車輛穿行主城區。加快綠色交通體系建設,每年推廣新能源汽車數量占比不低于本地當年新增及更新汽車總量的2%。
4.嚴控污染物排放增量。加大工業、生活、農業等重點領域減排力度,強化主要污染物減排。組織實施一批重點減排工程項目,到2020年,確保完成“十三五”總量減排目標。實施環境影響評價主要污染物總量前置審核,新、改、擴建項目主要污染物實行減量替代。實施排污許可制度,到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實現“一證式”管理。
(二)強化精準治污,著力解決環境突出問題
5.抓好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建立督察整改常態化工作機制,鍥而不舍抓好督察整改工作,定期督查通報。對短期內必須完成的整改任務,掛賬督辦,確保按序時進度完成整改;對需要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全面實現整改目標。認真開展環保督察整改“回頭看”,堅持開展自查自糾,查漏補缺、舉一反三,杜絕問題反彈。同時,抓好國家督察、審計指出的環境突出問題的整改。
6.加強夫夷江沿岸專項整治。按照“高位協調、屬地負責,專項整治、邊整邊改,推進整合、限期完成”的總體要求,開展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飲用水水源地專項整治、化工污染專項整治、固體廢物排查整改四大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更加嚴格的污染排放標準和區域環境準入條件,全面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漬(澇)口,提高排污口入江水質標準。
7.大力推進黑臭水體綜合整治。完善區域納污體系規劃,加強源頭治理,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態修復等措施,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加強已經完成整治的黑臭水體日常監管,實現長治久清。到2020年底,縣城建成區和鄉鎮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95%。
8.狠抓工業園區污染治理。積極推進生態園區建設和循環化改造,完善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加強配套管網建設,并確保穩定運行。2019年底前,完成網格化監測微型站建設,建成園區環境綜合監管平臺。
9.推進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加快推進有機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瀝青攪拌等行業企業VOCs治理,確保達標排放。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VOCs排放量較2017年減少9%的目標任務。
10.推進機動車船污染防治。開展柴油貨車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和完善管理機制,推進城市主干道柴油貨車限行。加快油品升級,2019年起全面供應國Ⅵ標準汽油、柴油;建立完善機動車遙感監測網絡,抓好中、重型柴油車污染管控;加快老舊車船淘汰,開展柴油貨車超標排放專項治理,依法強制報廢超過使用年限的船舶;2019年底前,城區完成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域劃定工作。
11.加強揚塵污染治理。強化建筑揚塵治理管控,2018年底前,全縣各類工地達到“六個100%”(工地周邊圍擋、裸露土地和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達到100%)。加強道路揚塵控制,到2020年,縣城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0%以上。
12.嚴格控制煙花爆竹燃放。縣城建成區全面禁限放煙花爆竹,其他地區限放煙花爆竹。
13.推進餐飲油煙綜合整治。推動餐飲服務單位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實現達標排放。
14.加強碼頭污染防治。加快碼頭垃圾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提高含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等接收處置能力。
15.強化城鎮生活污水治理。落實《湖南省城市雙修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到2020年,縣城生活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0%。加快推進重點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到2020年,全縣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70%以上,其中,重點鎮實現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推進污泥處理處置,到2020年,縣城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
16.推進城鄉生活垃圾收集和處置。積極推進垃圾分類,建設覆蓋城鄉的垃圾收運體系和垃圾分類收集系統。2018年底前,完成全縣非正規垃圾填埋場所的排查,摸清數量、分布及其對土壤環境的影響,對已經對周邊土壤造成污染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垃圾填埋場要完善防滲漏、防揚散等措施。禁止直接焚燒和露天堆放生活垃圾。
17.加快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以生活垃圾治理、廁所糞污治理、生活污水治理、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養殖行業環境整治為重點,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全覆蓋,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并建立運行維護長效機制。
18.強化畜禽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嚴格畜禽禁養區管理,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化綜合利用,到2020年,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配套建設糞便污水貯存、處理、利用設施比例達到95%以上,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率達到80%。合理規劃水產養殖布局和規模,嚴格規范河流、水庫等天然水域的水產養殖行為。大力發展綠色水產養殖,依法規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學藥品。推進精養魚塘生態化改造。
19.控制農業面源污染。推進農藥化肥使用減量化,到2020年,全縣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大力推進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測土配方施肥覆蓋率達到90%以上,主要農作物肥料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嚴格禁止秸稈露天焚燒,鼓勵秸稈肥料化、資源化、能源化利用,到2020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加強廢棄農膜和農藥包裝物回收利用,到2020年,廢棄農膜回收率達到80%以上。
20.全面推行河長制。建立完善江河檔案,加強江河巡查,2018年建立四級“河長制”,按照“一河一策”制定并落實整治方案。落實水功能區限制納污制度,嚴格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到2020年,全縣重要江河水庫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92%。
21.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2019-2020年,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同時,加強良好水庫保護,制定實施水質較好水庫生態環境保護方案。
22.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以保障農產品質量、人居環境安全和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為出發點,以受污染耕地及擬開發建設居住、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和公共服務設施等項目的污染地塊為重點,強化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復。到2020年,對受污染耕地進行治理與修復。
23.加強重金屬風險管控。在重金屬污染超標地區,建立突出環境風險隱患管理臺賬,適時進行加密檢測,制定整治方案,落實整治措施。推進資江流域銻污染問題整治,到2020年,全面改善重金屬監控斷面水質情況,降低污染負荷。
24.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推進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構建大氣污染防治立體網絡。提升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能力。
25.加強枯水期環境監管。在枯水期對重點斷面、重點污染源、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進行加密監測,加強水質預警預報。強化敏感區域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必要時采取限(停)產減排措施。將生態流量納入水資源調度方案,加強流域層面監督調度,確保相關水電站嚴格落實最小下泄流量要求。
(三)樹立紅線意識,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
26.科學規劃岸線保護開發。堅持規劃引領、系統治理、有序使用,確保夫夷江岸線得到有效保護與合理開發。
27.強化國土空間用途管制。以“三區三線”(生產空間、生活空間、生態空間,城鎮開發邊界、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為基本約束,以“雙控”(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和開發強度控制)為主要手段,建立統一的空間規劃體系和協調有序的國土開發保護格局。
28.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確定并公布全縣生態保護紅線,切實加強生態紅線的監督管理,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區域統籌、綜合治理。到2020年,全面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制定實施監督管理辦法和保護修復方案,實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立評價考核制度與生態保護紅線臺賬。
29.編制新寧縣“三線一單”。根據我縣實際,編制新寧縣“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構建覆蓋全縣的分區環境管控體系。
30.打造綠色生態保護屏障。實施造林綠化,到2020年,全縣森林覆蓋率穩定在68%以上,森林蓄積量達到960萬m³以上,林地保有量不低于19萬公頃,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不超過4‰,無公害防治率達85%以上。加強自然保護區監管,清理整治違規采礦、采砂、采石、小水電、開發建設等問題,到2020年,完成自然保護區范圍和功能區界限核準以及勘界立標。
31.加強濕地保護和修復。加快恢復濕地生態系統,在重點排污口下游、主要入河口等區域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開展退耕還林還濕。
32.開展土壤污染詳查和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2019年底前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底數。開展國家第二次污染源普查,2018年底前建立完善各類污染源檔案。
33.實施土壤分類管理。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到2020年,全部建立分類清單。優先保護未污染和輕微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中輕度污染耕地,嚴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逐步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強化未利用地環境管理。
34.加強生態環境監測。貫徹落實《湖南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實施方案》,加快生態環境監測站點建設,滿足環境質量狀況考核、評價與預警功能需求。到2020年,全縣建成較為完善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實現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生態狀況監測全覆蓋。
35.強化環境監管執法。開展“藍天利劍”“碧水利劍”“凈土利劍”等專項執法行動,加強環保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持續保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大幅提高環境違法成本。嚴格督促企業落實法律規定的治污責任,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做到穩定達標排放。加強執法機構隊伍建設,按照行政執法機構保障標準和要求,落實環保執法機構相關保障措施,提升基層環境監管能力。
五、保障措施
36.加強綜合協調和責任落實。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負責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的統籌協調、督促指導和考核評價。各鄉鎮和縣直各相關部門按照“分級管理、屬地為主、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及“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的原則,將三年行動計劃及“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三年實施方案確定的各項任務,進行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責任單位、具體責任人。要結合各地實際,制定出臺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項目清單、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
37.實施考核獎懲。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體系,制定《新寧縣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辦法》及其實施細則,對污染防治攻堅戰進展情況分級考核,將考核結果納入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委部門績效評估重要內容,納入領導干部年度綜合考核評價內容,并作為獎懲和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污染防治攻堅戰年度目標任務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鄉鎮和縣直相關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相關領導班子成員不得評先評優。
38.強化環保督察。啟動縣級環保督查,將污染防治攻堅戰的貫徹落實情況納入督查重要內容。加強與紀委、監委、組織部、宣傳部以及“兩院”銜接與協同,完善督察、交辦、巡查、約談、專項督查機制,推進各級各相關部門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39.嚴格責任追究。建立健全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和較大環境問題(事件)責任追究制度,對各鄉鎮及相關部門污染防治攻堅戰任務完成嚴重滯后、區域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的,約談其主要負責人及分管負責人;對環境質量惡化、生態功能退化、生態環境事件多發以及環保不作為、亂作為的,依紀依法嚴格問責,終身追責。
40.深化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改革。改革生態環境監管體制,結合政府機構改革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設一支生態環境保護鐵軍,整合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和監管能力,實現綜合管理、統一監管和規范執法。加快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監督、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等制度機制。
41.加大財稅支持力度。逐步建立常態化、穩定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健全多元環保投入機制。縣級財政加大資金統籌整合力度,采取以獎代補、以獎促治的方式支持開展三年行動計劃。各鄉鎮應加大資金投入,整合上級下達的目標接近、方向類同、管理方式相近的污染防治類專項資金。探索設立新寧縣綠色發展基金,支持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公益性項目。全面落實國家有利于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的價格政策和綠色稅收優惠政策。
42.深化綠色金融。支持綠色信貸,健全綠色擔保機制。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項目的信貸支持,拓寬節能環保設施融資、租賃業務。推進環境保護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健全環保信用評價、信息強制性披露、環保黑名單管理等制度。
43.推進社會化生態環境治理。推行節能量、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交易制度,提高企業治污的積極性,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推動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切實強化企業環保責任。
44.鼓勵公眾參與。加強環境信息公開,按規定全面公開污染防治、監管執法和相關法規政策標準等重點領域信息。督促企業依法公開環境信息,自覺接受監督。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引導形成污染防治共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行綠色消費。